力拓案彰顯中國「國家保密法」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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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朱迪澳洲悉尼報導)中共安全機構以「從事間諜活動並竊取國家機密」,於本月5日將澳洲最大鐵礦石出口商力拓礦業駐上海澳籍總經理胡士泰及其他三名員工帶走,次日被拘留至今。專家指出,胡的被拘捕,是中共高層對力拓棄中鋁投資的回應,同時也給國際社會發出了一個警告:中國的法律等於給國外企業佈設了一個雷區,使國際公司與中國進行商業交易上更趨慎重,並提醒外國企業在向中國進行投資之前也許應該三思而行。
  
據《悉尼晨鋒報》13日消息,中國國家安全機構為中國高層決策提供諮詢,其新的職責將更多的集中於中國國際經濟交易領域。許多中國經濟顧問表示,目前中國經濟決策方面更多的掌控權並非溫家寶領導的國務院。
  
胡被拘留正好是繼國有企業中鋁欲注資195億美元增加對力拓的持股而遭力拓冷落棄用之後發生的。澳洲獨立研究中心的中國問題專家李(John Lee)對法新社表示,「時間上講不會如此的巧合」。他分析,皆因中共高層對中鋁的落敗及力拓在鐵礦石談判中強硬姿態感到不悅,而利用此動作向國際商業界發出一個信息,即他們不會被任由擺佈。
  
週日電訊報評論員米恩(Glenn Milne)撰文認為,力拓棄中鋁投資是最合理的解釋,因為國有企業的中鋁在海外進行195億美元的巨額投資一定是經過中共最高層點頭同意的。「這看起來無疑是中國政府外交政策之下的故意使然。」
  
許多亞洲專家分析,該事件發生是對國際社會發出一個警告,即在中國政治權勢與企業之間是一種不可分割的密切關係。香港浸會大學金融副教授麥克(Billy Mak)表示,該事件的發生充分顯示出中國與海外資源型企業之間正在逐步上升的緊張關係;目前中國國有企業越來越多的進行海外資源型企業投資,而不再僅僅是從這些企業中單純購買原材料。胡的被拘將使國際公司與中國進行商業交易上更趨慎重。

中國「國家保密法」的雷區
  
胡被拘留雖然是在中國發生的第一起澳籍高管人員被抓,但中國問題專家李向法新社記者指出,中國國家安全法律所規定的內容之廣泛性,早已經常地被用來對付那些亞洲尤其是在大陸投資的台灣企業駐中國的高管人員了。
  
Dragonomics是一家致力於中國經濟研究的獨立研究諮詢公司,總經理克虜伯(Arthur Kroeber)表示中國的間諜法律比世界大多數國家的同類法律內涵要廣泛的多,因而給外資企業等於布好了雷區。「中國的國家機密其定義包括了許多國有企業的商業信息。如果你從一個國企獲得商業信息,然後提供給任何一個外國機構,依照中國法律,你可能會被控違反國家保密法。」
  
澳洲外交部長也對中國國家保密法感到困惑,史密斯上週對澳廣記者表示,中國的這方面法律看起來是涵蓋了許多在其他國家被視為正常的商業活動的行為。「坦白地說,對於像澳洲這樣的一個國家而言,很難理解間諜或者說國家安全與看起來是商業或經濟談判兩者之間有著怎樣的關聯性。」

他更是直言不諱的說,「中國法律對拘留與起訴有時間方面的規定,但這經常,或者說太經常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檢察官或者法官的決定而不予遵循。」

力拓事件將影響外商對華商業決策
  
報導說,澳洲企業在向中國進行投資之前也許應該三思而行。澳洲金融服務部部長鮑文(Chris Bowen)在接受路透社記者採訪時說, 「如果外國企業感到在中國經商有著高度的不穩定性的話,這也將是中國政府為之憂慮的。世界各國的外國企業在對待中國境內經商以及對其駐華人員的安置上,目前所採用的方式都將因此事件而發生改變。」
  
他表示,澳洲政府將從胡被拘事件上汲取教訓,將更好的教育前往中國經商的澳洲國民。
  
反對黨自由黨外交事務發言人畢紹普(Julie Bishop)表示澳洲政府也許應反思重新考慮與中國目前的貿易[戰略夥伴]關係。「在中共治下的中國,如果商業談判等同於國家機密完全是由於中國企業是國有企業,那麼我們今後與中國方面的談判將是一個全新的角度。」
  
澳洲商界領袖們同時也在密切關注此事發展以及在考慮這將對他們意味著什麼。工商總會代理會長伊凡斯(Greg Evans)對澳廣記者坦言,「我們正在建議我們所有的會員企業,與中國方面打交道一定要慎重。」
  
外國商界高級管理人士被中國秘密警察帶走並關押,是對兩國間商業關係的不利行為。外交部長史密斯(Stephen Smith)週日表示,「我相信這是中國官方需要考慮的一個意義非常重大的因素。」(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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