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四成投訴稱律師開天價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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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編譯報導)消費者組織「選擇」(Choice)已經把律師描繪成鬼鬼祟祟的「貪食者」,因為全澳法律監督機構收到的投訴信中多達40%與律師多收費有關。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一封投訴信說某律師打一份3頁紙的文件收費750元,收一封短信回電收費40元。「選擇」組織的齊恩(Christonpher Zinn)表示,目前亂收費的情況是有所好轉,還是趨向惡化,尚不清楚。他說:「不幸的是,如果你查問一下各省有關的機構,如南澳律師行為規範委員會,那裏有40%的案子和律師開天價有關。」 他還說,「在紐省,書面投訴中有四分之一和收費過多有關。」他說多收費的數量恐怕是越來越高。「我們聯繫過的『選擇』成員有各種不同的故事,其中一個是只做簡單的一件事就要收費600元,而且價格漲到1800元,這主要是由於客戶不知道的電郵和電話的收費所致。」齊恩說顧客應該一開始就問清楚律師的價格費用,在業務開展之前簽好協議。

ABC「今日世界」節目邀請了紐省法律協會和澳洲法律理事會採訪,給他們一個答覆這些指責的機會,但是至今無法獲得他們的肯首。維省法律協會會長巴洛(Danny Barlow)說,他發現這些投訴令人吃驚。他說:「對律師的監管非常嚴格,尤其是在維省。我們的要求是,每個案子一開始,律師應該對他們的收費列出明細價目,包括所有類型的收費。我不是說這種事從未發生過或沒有遭到揭發。但一般說來,對顧客應該一開始就把收費細節都交待清楚。」

在2007到2008的財政年度間,維省的法律服務公署專員收到827封有關多收費的投訴信。對此,巴洛稱需要將該數字放在總體情況中考慮,他說:「我們在維省共有1.4萬名會員,而每年在省內有數十萬起法律案件。800聽上去確實是一個很高的數字,但我希望將其放入總體情況中考慮,我得說這些確實是投訴,但這些並不一定都證明是濫收費。」 巴洛說,「我不想假稱沒有律師違法的情況。但據我看,多半的毛病出在顧客和律師的溝通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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