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边防副参谋长为走私护驾被判刑

人气 4
标签:

【大纪元2月25日讯】23日上午,原深圳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副参谋长高立强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从1994年底至1997年5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贿赂人民币21万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4年至1995年1月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中裕摩托车集团公司等单位因涉嫌海上走私汽车外壳,4艘装载货物的运输船被深圳市边防分局查扣。1995年1月,江门市政府委派江海区公安分局干部李某到深圳市找到参与办理此案的高立强请求帮忙。双方经协定,同意由深圳边防分局收取500万元人民币的办案费,所扣查的货物移交江门市公安局处理。同年1月26日,由高立强代表预审科批示同意办理了移交处理手续。1月28日,李某代表江门市到深圳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办好货物交接手续,为了表示对高立强从中帮忙的感谢,李在高的办公室将10万元人民币送给了高立强。

  1995年10月,深圳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姑婆角海上检查站查扣了广州新英豪公司一涉嫌走私货船后移交预审科审理,新英豪公司李某找到处理此案的高立强,请求尽快批准将扣查的船、货放行。经请求局领导同意后,高立强作出了同意放行到目的港报关的决定。在高办理完船、货放行手续后,李某将10万元人民币送给了高。

  1997年5月间,深圳市公安局边防分局在福永码头查扣一涉嫌走私冻品的运输船,香港货主陈某通过关系找到了处理此案的高立强,请求高帮忙放行。之后,高作出了到目的港报关放行的处理决定。陈为感谢高的帮助,在晶都酒店将1万元人民币送给了被告人高立强。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此案的全部事实和证据,认为:被告人高立强,身为边防检查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高立强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已将全部赃款退清,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高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1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相关文章
    

  • 渔船涉嫌走私毒品 台籍船长逃逸 (2/24/2001)    
  • 美加破获海上走私毒品大案 (2/24/2001)    
  • 老鼠.喜鹊.乌鸦 (2/24/2001)    
  • 关公故乡的冤案–山西“文物局长走私文物”始末 (2/24/2001)    
  • 远华案三高官维持死刑 高院驳回上诉 另七犯昨伏法 (2/24/2001)    
  • 中共快速处决七名远华走私案被告 (2/23/2001)    
  • “远华”特大走私案首批七名案犯今日枪决 (2/23/2001)    
  • 舟山走私案:一个走私分子的超级魔力 (2/23/2001)    
  • 从长乐越洋偷渡到美国的辛酸梦 (2/22/2001)    
  • 国际组织呼吁重视网上禁药的泛滥 (2/22/2001)    
  • 台中查获可疑走私普洱茶 市价近千万元 (2/22/2001)    
  • 厦门配合专案组查走私案 (2/20/2001)    
  • 台湾情报单位否认赖昌星说法 (2/20/2001)    
  • 英国现金走私现象严重 (2/20/2001)    
  • 香港海关破获私烟仓库拘三男 (2/20/2001)    
  • 广西北海查获一起海上汽车走私大案 (2/20/2001)    
  • 克雷蒂安:中国引渡赖昌星须允无死刑,曾谈法轮功问题 (2/18/2001)    
  • 世界日报:今年江泽民过大关,重大考验在前面等着 (2/18/2001)    
  • 深圳查获走私400枚恐龙蛋化石 实属罕见 (2/17/2001)    
  • 远华案赖昌星又爆内幕:曾安排台湾特工到大陆谈判 (2/17/2001)
  • 相关新闻
    远华案赖昌星又爆内幕:曾安排台湾特工到大陆谈判
    深圳查获走私400枚恐龙蛋化石 实属罕见
    克雷蒂安:中国引渡赖昌星须允无死刑,曾谈法轮功问题
    广西北海查获一起海上汽车走私大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