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横行乡里 67名干部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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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7日讯】2000年12月18日至25日,浙江省一起建国以来罕见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在宁波开庭。

检察日报报道,人们在对以张畏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罪行感到愤慨之余,又对温岭市部分党政干部为这个团伙所提供的巨大“帮助”和大开绿灯的所作所为深感震惊。这个团伙为了骗取巨额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并寻求“保护伞”,采取种种手段,大肆拉拢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行贿金额达千万元之多,被他们拉下“黑泥沼”的党政干部有67人之多,他们中有温岭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建国(一审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温岭原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杨卫中(一审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等17名处级干部、22名科级干部,这些党政干部对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可谓“功不可没”,他们的堕落轨迹及其所产生的严重后果令人深思。

财大气粗,“小金库”竟然设在银行

记者从检察机关对张畏集团的起诉书中了解到,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维持其奢侈生活和豢养其组织成员,张畏用从银行骗取的贷款和王秀方(这个团伙的另一头目)提供的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采取虚假出资,骗取验资报告等方法,以本人、亲属和同伙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温岭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多个公司,他们又利用这些公司或者个人名义在温岭市一些金融机构大量骗取贷款,用于还贷、挥霍、非法经营和支付组织成员活动经费等。至案发,尚有被骗贷款8420余万元、利息56万余元无法归还。

张畏等以东海集团的名义经审批成立了东海储蓄所,虽然该储蓄所在名义上挂靠“城市信用社”,但事实上却是一家“私人银行”。一些金融部门领导为其贷款大开方便之门。

中国人民银行温岭市支行有一位行长为这个团伙鞍前马后跑腿。1998年,当地人民银行的审计部门曾对东海储蓄所的账产生怀疑到储蓄所查账,坚持原则要查账的审计人员最终被领导的一个电话给叫了回去,这个本应由人民银行监管的储蓄所成为一个检查“禁区”,案发前的两年里,该储蓄所每年的年检都顺利通过,业绩都是良好以上。据检察机关查实,从1998年6月至1999年4月,王秀方授意和指使手下人采用伪造、变造拨款凭证、伪造进账单等方法,将1.82亿财政预算外资金从银行财政专户骗入该储蓄所,直至案发为止,他们共非法占有财政预算外资金1.09亿元,同时还利用东海储蓄所挪用该所和客户资金2亿多元。

据了解,被这个团伙骗贷的钱收不回来,实际上一些金融机构成了黑社会组织的“小金库”,为黑社会组织的迅速蔓延和“壮大”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经济基础。

通过采访,记者了解到,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原因令人深思。首先是一些严重的行政干预不容忽视。在这些案件中,有的违法发放贷款是受地方政府的直接或者间接干预才得以实现的。其次,金融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发放贷款犯罪具有上下级部门的联动性。由于金融系统的正常发放贷款的程序需要逐级审批,因此违法发放贷款若要做到表面上的正常化,则需要有多人联动才能成功,表现在具体犯罪行为上,往往是上下级部门之间互相联手发放,在犯罪形态上是共同犯罪。

横行霸道,穿警服的充当了“打工仔”

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想要在社会上立稳脚跟,还需要在一些党政部门寻求他们自以为强大的“保护伞”,以便他们为所欲为,称霸一方。他们只要把相中的“目标”喂饱、喂好,需要的时候,打一个电话、一声招呼,就会有人为他们不辞劳苦地跑腿效劳。

经办温岭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卫中一案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杨卫中案件是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杨案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温岭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卫中的经历耐人寻味。他在浙江省玉环县工作时一心扑在工作上,以出色的成绩屡受提拔。调任温岭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后,由于家还在玉环县,他就住在温岭市政府招待所,后又住在温岭宾馆。而这个宾馆的总经理就是王秀方。从1997年新年王送给杨一套名牌西服开始,杨卫中就不断地一一“笑纳”这些好处了。

据统计,杨卫中接受所谓的“入股分红”5万元,以其兄弟做生意的名义向王“借”20万元,在王秀方处报销个人开支3.4万元,1998年8月又接受了王秀方“借”给其长期使用的一辆崭新“桑塔纳”……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作为对上述“关照”的回报,这期间杨卫中也为这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办了不少“好事”:

1998年6月3日,蔡某、郑某等人与花城歌舞团老板发生纠纷,郑某纠集10余人携带凶器到“花城”闹事,致伤5人,有6名不法分子当天就被抓获。当警方依法决定对这6人以及在逃的2名犯罪嫌疑人实行强制措施时,在杨卫中的干涉下,只有郑某被刑拘,参与闹事致人伤害的其他人则取保候审,该案也被拖了一年多,后被张畏案件办案组处理。

1998年上半年,一名不法分子在温岭市太平镇制造了数起寻舋滋事案件,警方将他抓获,应王秀方的请求,杨卫中在没问具体案情的情况下立即打电话给派出所所长:“如果没有大事情的话,人先放回去。”派出所就在当晚将不法分子放了,此人被放后又多次作案,直到1999年因故意伤害(致死)罪被浙江省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9年4月22日,黄某等5人在温岭市用刀把梁某捅成重伤。杨卫中又应王秀方的请求打电话进行干预,致使黄某由刑拘改为取保候审,其余4人各交了1.5万元后被放走。张畏案件办案组后将此案调去处理。

在温岭市,同杨卫中一样为这个黑社会犯罪组织帮忙的还有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原指导员、太平镇派出所原所长等人。由于他们滥用职权干预公安机关对张、王的手下及亲戚的多起刑事案件的查处,放纵了犯罪,使以张、王为首的社会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气焰嚣张,致使温岭的社会治安形势恶化,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破坏。记者在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有关张畏等人的起诉书中看到:自1995年以来,以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温岭市共作案50余起,致1人死亡、4人重伤、10余人轻伤,毁坏财物价值20余万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4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如果说,这种危害尚能量化的话,那么,那些甘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干部所造成的危害又该如何来衡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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