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月7日讯】深圳某设计公司在没有征得长沙女孩邹燕同意之下,便将她的照片布满深圳街头,为维护肖像权,邹燕愤然将该设计公司告上法庭。经过一年多的诉讼和审理,日前法院判决邹燕胜诉,并获赔15万元。
南方都市报报道,邹燕拥有修长的身材和美丽的面容,她的梦想就是成为时装模特。1998年,大学毕业后她来到深圳求职。不久一位自称湖南老乡的杨姓女老板约邹燕到一家摄像棚,拍了几十幅照片。几个月后,看到报纸和街头用她的照片做的时装广告,邹燕打电话给杨老板,质问为什么用了自己的照片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不料对方对此不予理睬。
气愤的邹燕在朋友的指点下找来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杨老板不甘示弱,也找来律师对簿公堂,她极力强调邹燕口头同意做其公司服装模特,既然同意那就合法。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日前法院判决邹燕胜诉,她获得15万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