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盖台事件 28业者都罚70万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嘉琪、邱燕玲/台北报导〕东森得易购频道元旦起遭“U-Life”盖台事件,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 )昨认定属严重违法情事而开铡处分,对二十八家系统业者各处新台币七十万元罚款、罚款总金额一千九百六十万元;对业者涉及的联合垄断行为,则将送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理。

*逾期不改正 将按次加十万处罚*

NCC并限业者须于元月6日二十四点前完成改正,亦即周四凌晨零点起将频道节目恢复播放东森得易购;逾期不改正者,将再按次连续处罚,以七十万元起跳,每次至少加十万元。

NCC指出,吉隆、大世界、长德、万象、宝福、联维、丽冠、永佳乐、大丰、台湾数位宽频、兴双和、新视波、红树林、观天下、家和、北健、联禾、世新、国声、大扬、三冠王、双子星、新永安、庆联、大信、港都、大高雄、凤信共二十八家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在未取得NCC许可下,擅自变更频道营运内容,导致元旦零时起,森森百货的“U-Life”频道取代东森得易购频道,部分地区居民无法收视。

*协调新旧房客 系统业者应负责*

NCC副主委陈正仓表示,得易购被盖台事件影响全台二百三十一万用户,波及范围甚广,按情节等级视为“严重”,委员会讨论决定先开罚七十万元。NCC主委彭芸表示,“房东换房客属于商业行为”,在该案里“房东”是系统业者,房东的执照需经NCC许可,目前这起争议如同是房东(系统业者 )已安排“新房客(U-Life )”准备入住,但“现有房客(得意购 )”明明还住在里头,所以房东还是应负起责任、做好协调。

对系统业者一再宣称自己是莫可奈何,陈正仓回应指出,协商机制应由业者自行处理,变更频道至少要于一个月前提出,但业者迟至去年12月31日才提出申请,这是“明知违法却有意任其发生”,业者要自负责任。

*频道变更未得许可 业者不无辜*

彭芸也说,频道变更必须得到NCC许可,并在五天前以跑马灯告知消费者,但此案所有程序都未完成,她认为系统业者“一点都不无辜”。

NCC今天上午更将罕见地紧急召开有线电视审议委员会,以“甲级动员”规格召集委员讨论二十八家业者营运变更申请案,准备提报6日委员会。目前已知有二十家业者提出变更频道申请,但无论是否过关,连同未提申请的八家业者,都已确定至少遭罚七十万元。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