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严法 打击人蛇与“难民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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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邱晨加拿大报导)加拿大联邦政府10月21日宣布,推出新的联邦法案,严厉打击国外偷渡客,滥用加拿大慷慨宽容的移民政策。

加联邦安全部长维克•涂斯(Vic Toews)与联邦公民暨移民部长杰生•肯尼(Jason Kenney),周四(21日)来到温哥华,在偷渡船海洋淑女(Ocean Lady)前,宣布联邦推出新法,严打偷渡客乘船来加拿大,越过其他排队等待的移民或难民申请者。

此新法“制止人口贩运滥用加拿大移民系统”(Preventing Human Smugglers from Abus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规定,新法打击犯罪的人蛇上更严厉,贩运50名以上人口的人蛇,罪名成立时将被判处最低10年监禁,而贩运50名以下的,最低刑期也有5年;同时对于提供偷渡船的船主与工作人员,执法人员有更大权利,惩罚或指挥可疑偷渡船。

新法为了确保加拿大的安全,要求非法偷渡客(包括儿童)必须被关押,关押最高期限为一年,在此期间确认其身份、难民申请与是否参与非法活动等。

涂斯指出:“贩运人口是卑鄙的,将人类生命置之不顾。”他强调:“我们都清楚,移民申请中插队,对于那些遵纪等候申请来加的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他称新法明确地告诉这些“欺骗者与罪犯”,加拿大不能容忍他们滥用加国的移民系统。


图:加联邦安全部长涂斯(左一)与联邦公民暨移民部长肯尼(右一)宣布,联邦推出新法严打人蛇与“难民欺骗”(摄影:邱晨/大纪元)


移民部长肯尼也指出:“我们今天公布的措施,明确告诉海外的贩运人口的人蛇,与企图通过人蛇过来的偷渡客,别这样做。”

新打击偷渡法还规定,凡是通过偷渡来的难民,要求五年内重新审核,确保其是否仍然需要难民庇护,或遣返回原籍;非法偷渡难民的医疗保险费,不得超过加拿大普通公民;偷渡的难民一旦回到原籍国家,将不被允许再回到加拿大;非法偷渡客五年内不能经济担保其家庭成员。

新法还规定,凡是通过偷渡抵达加拿大的难民,在获得难民身份后,五年内不得申请永久移民,这期间有可能取消其难民身份。

另外,加拿大总理哈珀(Stephen Harper)还任命一特别顾问,前情报局长沃德•艾尔科克先生(Mr. Ward P.D. Elcock),负责侦查海外偷渡的运作,与其他国家合作,制止偷渡客乘船前往加拿大。

“海洋淑女”号偷渡船,去年10月份承载76名来自斯里兰卡的泰米尔偷渡客,抵达加拿大西海岸,而今年8月份,“太阳海号”(Sun Sea)装载492名泰米尔偷渡客,其中包括妇女儿童,同样在加拿大西海岸登陆,要求难民庇护。

反对党新民主党NDP国会议员邹至蕙(Olivia Chow),批评政府制定的此新法,她认为新法打击的只是受害者,而不是罪犯,而留给执法部门的权限太大,来对付真正的难民。

邹至蕙赞成打击人蛇等犯罪分子,不过,她表示希望看到政府雇佣更多的警力与边界官员,否则新法只是说说而已。

加拿大泰米尔协会发言人David Poopalapillai 认为,新法削弱了难民寻求庇护的权益。他认同加国严厉打击人蛇,但也认为人蛇应受到难民人权法保障。

对于法案规定,将寻求难民庇护者先监禁1年,他认为是很不人道的,加拿大应该保持“有人来便由他来”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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