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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改会评法官 司法院表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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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3日电)司改会今天公布律师公会对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庭法官的评鉴结果,高院和司法院均认为,评鉴报告未纳入被害人、检察官的意见,无法全面呈现评鉴结果,但仍对报告表达尊重。

民间司改会今年9月间与台北、桃园、新竹及宜兰4大律师公会合作,由律师针对个案评鉴高院刑庭法官,并于今天公布评鉴结果。

因陈哲男案掀风波的庭长曾德水在法庭态度、诉讼程序均遭评最后1名;因收贿遭起诉的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陈荣和、李春地也名列倒数10名。而控诉审判长与前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为子关说的法官高玉舜,是本次评鉴结果最优良法官,裁判品质则由江振义法官拿下第1名。

司法院发表声明稿指出,评鉴虽不无参考价值,但因未纳入检察官、被害人或证人的意见,且未区分判决结果,无法全面正确呈现对法官的整体评价。此外,司法院并认为,评鉴内容抽象,但司法院仍会仔细研究律师界的意见,作为研拟法官评鉴相关机制的参考。

高院也发表声明稿认为,评鉴报告无法全面呈现对法官的评鉴,但仍可使高院了解律师界对刑庭法官的看法,因而对评鉴结果表尊重,并将作为内部研究改善的参考。

名列优良法官榜首的高玉舜得知评鉴结果谦称,自己运气好,只是做好该做的事。她说,司法界好的人才还很多,且评鉴结果的好坏并非绝对。

敬陪末座的曾德水则直呼无法接受评鉴结果,他说,自己开庭一定会给被告说话的权利;他只能跟自己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

多名不愿具名的法官认为,这次的评鉴只是打“印象分数”,因评鉴期间在高院爆发一连串风纪、贪污案后才进行,各界对法官已有刻版印象,且回收的样本数只有1/4,在统计学中是否具效度和信度,也有可疑。

也有法官认为,律师评鉴法官时,容易受案件胜诉或败诉影响评鉴结果,客观度不够,且法官不应拢络民心,因法官需要在独立的审判环境下公正审判,若只为了“顾客满意度”向律师靠拢,反而不利独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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