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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热 台铨叙部吁勿违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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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4日电)5都选举竞争激烈,有些县市常任文官基于人情或长官要求,跟着候选人一起拜票,铨叙部今天提醒,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有公务员因此被检举。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去年6月公布实施,规范常任文官不得为特定政党或候选人,“公开站台、游行或拜票”、“在大众传播媒体具衔或具名广告”等。

虽然条文明白规定,但实务上仍有许多灰色空间,公务员可能触法而不自知。铨叙部官员说,公务员都知道不能为候选人站台助讲,但像这次5都选举,有些常任文官基于人情帮忙或者上级长官要求,下班之后,穿着竞选背心,跟随市长候选人一起拜票,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行政中立法。

铨叙部官员透露,公务员可能觉得自己不是知名人士,私下跟着候选人拜票“神不知鬼不觉”,但就是有人被检举,而且检举照片清楚显示,被检举的公务员就站在候选人旁边,公务员身上穿的竞选背心还有号次,“照片会说话”。

除了不能公开为候选人站台拜票,对于“拟参选人”的一些“选举前的准备行为”,铨叙部也认为,常任文官“不宜参加”。

铨叙部官员说,这次5都选举,就发生市长拟参选人召开记者会宣布参选,有常任文官现身记者会,由于当时还没有正式公告选举开跑,是否适用行政中立法,仍有疑义,铨叙部只能劝导,但希望文官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形,不要参加。

另外,今年很多5都直辖市长、市议员候选人都运用脸书(FaceBook)、噗浪等网路工具,推销自己,对于公务员能不能在脸书上按赞或加入候选人粉丝团,先前曾有疑义。

铨叙部官员说,公务员只要不违反三不原则“不在上班时间、不使用公家电脑、不具职衔”,公务员要在候选人脸书上具名发表支持言论,都属个人意见自由以及政治权力,不会限制,而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被检举案例。

公务人员保训会副主委李嵩贤说,先前曾有乡公所村干事帮别人助选,选后被新官“秋后算账”,调去管理公墓;他说,如果被长官要求支持特定候选人或者参加候选人造势活动,公务员其实可以拿出行政中立法、阻挡长官的不合理要求,不必要在竞选时选边站,违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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