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截取通讯专员促修例防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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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昨日公布2009年周年报告,发现有12项涉嫌执法人员违规的个案。他建议修改法例,明文授权专员聆听截取通讯的内容,对截听人员有警惕及阻吓作用。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法官之前向立法会提交的报告中披露,执法机构去年在7宗截听个案中,曾无意中听到涉及法律专业保密特权的内容或新闻材料,其中2宗更令爆料给记者的匿名消息来源曝光,是历来首次有执法机构承认无意监听了新闻材料。

冀赋权随机抽查截取资料

胡国兴建议尽快修定条例,订明授权他合法抽样聆听执法机构已截听的录音,强调阻吓作用很大,“这个阻吓作用是大于缉拿到他们犯事,我觉得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我们就只是空谈,‘无牙老虎’,叫他们报,他们喜欢就报,不喜欢就不报。”他接着说,“如果我们有新的方法会杜绝这个情况,如果我们抽样调查都找不出这个情况,就证明他没有这个情况,可以说大致上没有这个情况。”

至于作为专员可否聆听截取的录音,胡国兴分析,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未“明文”授权专员可以聆听,之前有人引用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决,警告他条例没有明文授权意,他便没有权力聆听。去年9月收到截听新闻材料时,他再次询问保安局,保安局建议等以后检讨条例时再说,即是保安局不赞成他去听。

强调不能凌驾法律

但胡国兴强调,自己的职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没有人知道我听到谁的通话,所以没有人会投诉……所以我不怕,我只怕上天,上天说你是否凌驾法律?你是否是最大最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行,我觉得这样不行,这件事会备受批评,不可以这样做,我都要遵守法律。”

对于去年2宗关于截听新闻材料的报告,由于条例并无说明要如何处理这些资料,也没规定执法机关必须向他报告,胡国兴希望当局检讨条例时探讨。

报告表示,去年共发出1989项截取通讯或监听的授权,结果有366个目标人物被捕。其中有12项涉嫌违规的个案,但认为执法人员非蓄意违规,大部分都只是无心之失。

同日下午,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讨论有关报告时,有议员批评,现行法例没有保障新闻材料的保密权,2宗截取新闻材料个案已冲击本港新闻自由,又担心报告列出的个案只是冰山一角。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承认,法例无禁制截听新闻材料,但假如执法人员听到有关内容,会向小组法官报告。他表示当局正检讨截取通讯条例,将会咨询公众是否须要修例,授权专员听取执法人员截听的内容,明年上半年会提出法例草案。◇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承认,法例无禁制截听新闻材料,但假如执法人员听到有关内容,会向小组法官报告。(摄影: 潘璟桥 / 大纪元)


昨日下午,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讨论有关报告。(摄影: 潘璟桥 / 大纪元)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建议修改法例,订明有权聆听截取通讯的内容,加强阻吓力。(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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