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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了青春丢女友 台陆一特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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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21日电)“因为当3年兵,女朋友都跑了”。数十名当年抽到“陆一特”3年兵的民众今天控诉政府当年以一纸行政命令剥夺他们的青春,要求立法院尽快通过补偿条例草案,还他们一个公道。

媒体日前报导,过去共有50万名以上役男抽到“陆一特”,须服役3年,但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蔡同荣认为,这根本违反当初兵役法规定,军方等于以行政命令强迫延役1年;最近有民众陈情,希望能将第3年所领义务役薪水,比照志愿役士官兵补发。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21日在立法院召开“为陆一特退伍弟兄争薪资补偿”记者会,当过“陆军第一特种兵” 3年兵的民众为当年多服1年兵役,现身争取权益。(中央社)


民进党立委蔡同荣21日在立法院召开“为陆一特退伍弟兄争薪资补偿”记者会,数十名当过“陆军第一特种兵”3年兵的民众为当年多服1年兵役,现身争取权益。(中央社)

为此,来自全台各地数十名当过“陆一特”3年兵的民众下午前往立法院陈情,要求立法院尽快通过“陆军第一特种兵薪俸补偿特别条例草案”,还他们一个公道。

民国64年入伍服役的罗崑修表示,他当初抽到3年兵,在金门当兵,前后两次下基地,辛苦、危险又不能回家,“多当1年兵实在很可怜”,同梯还有许多弟兄甚至因此想不开自杀。

罗崑修说,因为抽到3年兵,当初他交往2、3年的女朋友还因此“跑掉”,让他饱尝兵变之苦。

67年入伍的刘添贵表示,多当1年兵不只是1年时间的问题,像他入伍前已结婚生子,多当1年兵就是多承受1年军法框架下的精神压力。

与会的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表示,过去民众当完3年兵竟然还领到2张令状(1张退伍令、1张解召令),显见当时的法律一定有问题,政府在征召3年兵时有不公之处,应还给民众公道。

草拟“陆军第一特种兵薪俸补偿特别条例草案”的蔡同荣表示,根据统计,55年到76年间,当了3年兵的民众共有56万7000多人,他们的婚姻、家庭及工作都受到影响。他要求政府要还给这些人公道,否则将号召这些人在全国组成分会,示威游行。

不过,补偿特别条例草案中午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却遭到国民党立院党团封杀。对此,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由于国防部目前对“陆一特”范围、人数都还在统计中,希望先厘清这些问题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再来讨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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