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真相 无辜陷冤狱 辩护律师也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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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姜华明综合报导)据明慧通讯员近日报导,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丛日旭于2009年11月3日,被从大连看守所转到大连南关岭监狱十三监区,其父亲从盘锦到大连看望儿子,遭监狱拒绝。后来,家属又前去探视,方才见面。家属了解到该监狱伙食很差,丛日旭经常吃不饱饭,人瘦了一圈。目前丛日旭在大连南关岭监狱抵制着迫害、拒绝奴役劳动。

大 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于2009年6月16日非法审判丛日旭,在北京正义律师韩志广、大连王永航律师的无罪辩护下,法院当庭没 有宣判。对丛日旭非法判刑三年后,没有通知家人与律师,丛日旭家人一直了解不到他的去 向。

丛日旭在 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担任校长助理,他在工作单位中是一名优秀的员工,收到单位领导及周围朋友的称赞,在家庭中也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丛日旭2005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闻学专业,随后参加支援西部建设志愿者活动一年,于青海省门源县科技文化局担任文秘职务,由于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获得国家颁发的“杰出志愿者”证书。

2009年1月13日,丛日旭及妻子田璐在大连香周路附近粘贴真相资料被便衣跟踪绑架,当晚被非法关押于大连市看守所。大连市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中队116室几个恶警赵嘉奖、金中、苗健、邹某等对丛日旭进行刑讯逼供。丛日旭说:“2009年3月2日四个警察带我外出提审的时候,他们把我带到大连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116室,他们让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绝,有个好像是中队长(好像是姓邹)名字记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脚,然后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 我的头撞墙,撞了有四五下,又将我踢倒,用脚朝我身上、头、胸、腰踹了很多下,当时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额角和右头后侧都肿了,下嘴唇也肿了,也破了, 之后,四个警察强行架起我,强迫我录指纹。”在看守所关押10个月后,11月3日,丛日旭从大连看守所5-2监室被转到大连南关岭监狱十三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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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律师王永航

大连甘井子检察院和甘井子法院对丛日旭罗织罪名起诉并枉判三年刑期。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师到庭为丛日旭作无罪辩护,此举触怒中共当局,王永航律师随即被跟踪。周永康下密令致使大连市 出动二十多个警察将王永航在家中秘密绑架后劫持大连看守所。抓捕期间,王律师的腿被打骨折,在大连看守所期间也因制止殴打法轮功学员而遭受灌食等酷刑折磨。2009年11月27日,王律师一审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诉后,2010年2月4日上午,二审法院在大连市中级法院1号庭开庭,开庭仅 15分钟,最终结果维持原判七年。

法轮功简介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包含五套缓慢、优 美的功法动作。法轮功历史极其悠久,过去都是历代单传。法轮功在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开始在中国社会公开传授,因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显着,而受 到将近一亿中国人民的喜爱。如今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欲熏心与个人妒忌的双重作用下,时任中共领导人的江泽民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违法的下令打压法轮功。江氏集团动用了整个国家机器,焚毁了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材料,下令全国各级 电台、电视台、报纸,以造谣诋毁的方式,将法轮功妖魔化及政治化,并向中国民众及海外各地散布仇恨的种子。

据律师分析,尽管中共打压法轮功已快十年,中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关于法轮功就是邪教组织的法律设定和法定解释,所以对一个遵纪守法的法轮功信仰者采取的惩治行动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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