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强拍门槛 苦了香港小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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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丽驹香港报道)香港政府降低旧楼强制拍卖门槛,由集齐九成业权降至八成,于今年4月1日生效。修例让不少小业主感到与发展商的议价能力减低,和侵害业主私人产权。

陆伟亮医生是受影响小业主之一,其一家六口住在楼龄54年的中环坚道芬芳大厦。他表示,大厦结构良好,更于去年7月通过进行维修。不过,维修工程未完成,今年1月却突然接获通知,称大厦已被某地产商收购。

陆伟亮坚拒卖出单位,之后不断受到滋扰。今年1月至2月期间,陆伟亮每天均接获该地产商十多个电话,更不时有职员拍门,令他和他的家人感到非常困扰:“我爸爸带我女儿放学,回到家(地产商人员)见到我爸爸,从坚道一直跟他到荷李活道文武庙一路追他。(这样对)一位70多岁的老人家,太过分!”陆伟亮自己则曾在凌晨2时24分收到奇怪电话。

陆伟亮试过在接受媒体采访后,被“邀请”上高等法院答辩,指他不能提地产商的名字:“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我不愿意卖是没有错。根本由头到尾的访问我都没有提到这个地产商的名字……告人家提到它的名字,这是不合理。”

陆伟亮把自己情况的材料寄到各部门投诉,由特首办、行政会议、55位没有辞职的议员以至所有政策局都收到,包括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

恐地产商收购手段更激烈

陆伟亮担心强拍门槛降低至八成,日后地产商的收购手段将更激烈。他要求政府监管地产商的收购手法。

陆伟亮说:“政府没有做事是事实,但问题是知道问题但没有解决,他们的理想是,降低了就是容易处理,但他们没有想到后遗症!”

陆伟亮批评政府有没有顾及旧居民:“他们社区的环境是怎样?人家是住在这个社区,朋友网络都在这里,强拍令一些人到天水围、一个去西贡、一个住筲箕湾尾,如何去饮茶?!将人打散,这是很不合理,最合理的是楼换楼、铺换铺,是没有人做钉子户。”

他又说:“说我是钉子户,我由头到尾没有人出过任何价和我商议过,只是要求我签意向书,由头到尾我是没有开过天价,二千万、三千万是没有其事。不肯搬,道理是因这座楼你不应该拆,我们可以住在这里。这里校网好,小朋友在这里上学,5分钟就可以回到学校,不是钱的问题,我搬了我收了你的钱,我去第一街买新楼只有4百多呎,都不够我们住,我现在是一千多呎,怎可以这样强迫人搬迁。”

强拍对小业主不公

一直关注小业主权益的元朗区议员麦业成说,过去的7层楼或10层楼对比现在新发展楼宇由30至50层高,如果根据一个正常共同发展的赔偿计算,可以把现时市价提升三倍或五倍,“但由于利益所在,那个价钱一定给不到小业主,所以就引用这个条例拍卖,而小业主在某个程度上是会丧失应有权益。”
他认为,有两种人最容易失去权益:第一类是长者,因为无能力去争取或不懂得反抗;第二类是地铺,它的物业价值和市价或有差距,由于这些旧楼业权的分布,是地铺一份业权、住宅一份业权去计算,所以强制拍条例通过之后,长者、小业主和地铺业主将受到不公平对待。

至于什么楼宇会容易被强制拍卖,首当其冲是旧的楼宇。他指出,楼龄超过50年或30年的楼宇或唐楼,高度往往是7层以下和20层以下。土地地积比例改变后,发展空间增加,便出现利益,发展商就利用市建局同区楼宇市价七成的标准,收购一些业权就去强制拍卖。

麦业成认为,政府没有正视这个问题:“大问题是立法会分组点票的关系,所以功能组别议员是强制通过了这条法例。其实他们有些都是地产商的代表,强制拍卖条例通过,最受惠是地产商,地产商将旧楼重建,会有数倍的利润。”

麦业成指,法例通过实施后,则要担心业主立案法团人士会否贪污舞弊。廉政公署应小心加强监管,留意法团委员有没有偷步行为,例如召开业主大会或滥用授权书,因为根据现行法例,只要得到八成业主以大会通过拍卖,便可以向法庭申请拍卖某些业权人的住宅或地铺。在强制拍卖条例下,小业主即使不同意拍卖,最终也可能被低价买走单位和铺位。

他说:“更可怕的是如果八成业权通过了之后,他们会向法庭拍卖你那层楼,法官同意的话,你抗辩也可能输了诉讼费,丧失业权,香港现时透过文字诉讼费十分昂贵,令到他们(小业主)却步,得不到保障。如果他们要打官司,也未必可以获批法援。这是一条恶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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