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团体抗议谭作人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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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安琦香港及澳门报道】大陆维权人士谭作人案昨日上午二审,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5年徒刑。香港18个民间团体到中共驻港办事处抗议当局政治打压维权人士,以言入罪,要求立即释放谭作人。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亦发表声明,抗议中共恶法以言入罪。

因揭露四川地震灾区学校“豆腐渣”工程及收集受难学童名单的四川环保人士谭作人,今年2月9日遭中共当局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徒刑,谭作人不服上诉,昨日上午10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包括香港支联会、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和公民党等18个民间团体,大约40人,冒着大雨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他们手持横幅高喊“抗议以言入罪、立即释放谭作人、调查豆腐渣工程无罪”等口号,强烈抗议中共政治打压维权人士及公民言论自由。

抗议人士斥责当局违反国际公约,支联会副主席蔡耀昌说:“这个完全违反它们的宪法规定,也有违中国在1998年签署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有关保障言论自由的规定。”他要求当局立即释放谭作人,并落实赔偿地震受难家属。

抗议人士将象征悼念四川地震死难者的七滴眼泪,系在中联办的栏杆前,然后和平离去。

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昨日就发表书面抗议声明,传送澳门中联办,要求释放谭作人。抗议书中说道,中共镇压要求追究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民众,继协助遇难学生家属的内地维权人士黄琦被判刑3年后,谭作人亦同样因追查豆腐渣校舍责任及撰写六四文章而遭判刑。这是中共典型的以言入罪、践踏人权暴行。

联委会对中共向谭作人判以重刑、借此包庇草菅人命之官僚的行为深表愤慨,要求中共立即释放谭作人、胡佳、杨春林、黄琦及其他维权及异见人士,并立即清除以言入罪恶法。

今年56岁的谭作人在四川汶川地震后,曾自发调查倒塌校舍的豆腐渣工程,亦曾发表有关六四事件的文章。他去年2月起草《5.12学生档案》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豆腐渣校舍进行调查,同年3月28日被公安拘捕,罪名是公开发表有关六四事件等文章。

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 2月9日一审宣判时,仅能确认“谭作人炮制‘广场日记’并在境外媒体发表,以献血方式宣扬所谓‘六四精神’”,仅以一篇文章的发表和一次向国家医疗卫生部门的献血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便冠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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