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尚未出台 民众对其中条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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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采访报导 )不久前,在广东为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举办的论坛中,专家和民众对其中“上下班途中遇车祸不列入工伤”的条款表示不满,对保险法是否能给民众带来安全和社会保障提出质疑。

在公开征求意见时,仅1个多月就征集到了7万多份稿件,其中,上下班车祸不列入工伤引发社会热议。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这直接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议题,民众更为关注。

现实社会中,随着社会发展,车辆日益增多,再加上社会风气的败坏,人的道德的下滑,酒后驾车,无牌驾车,野蛮驾车,权贵的横行,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上下班又是车流高峰。且上下班车祸工伤条列繁多,而苛刻。提前上班,提前下班,不按上下班路线走等等,都是不算工伤的借口。将出台的保险法,再不列入此条,社会保险能为民众保什么?民众疑虑。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认为,经济社会越发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应越宽广,这也应是工伤保险改革的方向。从这个角度看,取消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实际收窄了保障范围。另外,交强险和工伤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险种,而且工伤险有社会保障的功能,不能因为有交强险便把工伤险取消。

据此大纪元记者采访了北京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他认为:“我的看法就是上下班车祸算工伤不应当去掉。去掉会带进一些不利的因素,有一些交通事故找不到地方,或没有保险,经济补偿是没有的。如果没有经济能力的活,工伤这一块再失去,肯定没有什么保障。涉及到很多民众的切身利益。”

江苏省张家港中鼎龙保资信科技公司,社会保险黄专家在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下班途中遇车祸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对于征求社会意见稿中,上下班车祸不列入工伤,社会在议论,黄专家说:“新的社保还没有出台,上下班途中遇车祸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我记得有一个案件起诉的情况,也是上班回家时出了车祸,也认定是工伤。新的没出台那还是按老的来了。”

据传新的社会保险年底将出台,他认为:“新的年底出台,这也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上下班出车祸不列入工伤肯定要有解释的。我也听社保界的朋友说过这个情况,这一条是有所争议。按常规思想看,上下班出事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官方披露,《社会保险法》原计划在今年下半年颁布。民众期待的社会保险法能建立真正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民众后顾之忧。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期待很难实现。

也有民众指出,在中国,法律是为权贵服务的,即使新的保险法本身很完善,对普通民众的 权益来说,也基本上是一张白纸。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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