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卫署草拟新法/基因库研究利益 将回馈全民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6月2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昶闵/台北报导〕不少民众在健检、就医过程中,都曾在知情或不知情下被抽血进行基因研究,成果却被人拿来申请专利并牟利,国内、外都曾爆发“基因产权”的争议,卫生署草拟新法,要求生物基因资料库建立利益回馈机制,不再由把持专利的学者或业者,独享其利益。

卫生署最近预告“人体生物资料库商业运用利益回馈办法草案”,避免因公益为目的的生物资料库基因研究的商业运用利益,被少数人独享,并要求衍生的专利或商业利益,必须以金钱或非金钱的形式,回馈病人或全民。

根据草案规定,上述基因研究成果取得专利、新医疗技术,在商业化后所产出的直接或间接营利,必须有相当比例回馈特定群体,不单受试的病人可受到回馈,若对象难以界定,就必须回馈给全民。

事实上,此法便是遭人权团体批评多时,由中研院筹建的“台湾生物资料库”(Taiwan Biobank )的配套办法。至于屡次爆发人权争议的原住民研究,其相关营利所得,未来则纳入“原住民族综合发展基金”运用。

问题是,此办法只能直接适用于受政府高度管制的大型基因资料库,最多只能涵盖大型脐带血银行、健检中心等,小型、短期的研究资料库则成为管理漏洞;对此,官员表示,基于此法利益回馈的立法精神,可间接要求学者比照办理。

举例来说,近来因卷入司法调查而受到瞩目的卡巴氮平药害基因检验试剂,就是由中研院院士陈垣崇取得专利,技转给自己创办的生技公司后上市贩售,当初是以“史蒂芬强生症候群”病患为研究对象,才找到抗癫痫药的药害基因标记,最后成为中研院技转民间后,第一个成功商品化的基因产品,但并未设置回馈病人的相关机制。

*新法将不溯及既往*

卫生署表示,新法不能溯及既往,但未来针对这类比较小型、短期的研究,则可引用今年2月立法通过的“人体生物资料库管理条例”,要求基因研究学者在申请计划时,订定利益回馈办法与回馈金额比例,送交卫生署审核。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