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议立法打击药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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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政府昨日公布药后和吸毒后驾驶的立法建议,建议对6种毒品采取“零容忍”,并赋予警方权力,可要求可疑司机返警署进行行为反应测试,如证实吸毒,刑罚是划一监禁3年。一篮子建议会在暑假咨询公众,预计最快下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有立法会议员指出,警方应有权随机抽查执法,才能有效打击问题。

最近本港接连发生多宗涉嫌毒后驾驶引致的交通意外,政府正计划加强打击问题。运输及房屋局长郑汝桦昨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希望在下个立法会年度提交建议,把6种毒品纳入“零容忍”管制,包括海洛英、氯胺酮(K仔)、冰、可卡因、大麻及摇头丸,只要验出司机曾经吸食,便属违法。

根据建议,警方将获赋予权力,可要求可疑司机返警署进行行为反应检测,例如要求司机行直线、单脚站立及以指尖触鼻,以及观察瞳孔反应等。司机如未能通过测试,会被扣起驾驶执照24小时,并安排验血,拒绝合作即属违法。

如果证实司机有吸毒,即使没有涉及交通意外,都会提出检控,而建议罚则与现行的酒后驾驶罪行一样,最高监禁3年,又会参考酒后驾驶的累进罚则,即体内毒品含量越高,刑罚越重。若吸毒司机同时涉及危险驾驶,可以加刑五成。

郑汝桦表示,海外采用的唾液随机测试仪器,不能检测K仔,而行为反应检测需时甚久,因此现阶段未能实行随机测试。

立法会今个星期将讨论打击药后驾驶。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郑家富认为,要有效打击司机吸毒,必须授权警方随机抽查执法,建议政府在立法会复会时,提交修例建议,与加重酒驾罚则修例一并处理,期望在年底前生效。

有职业司机表示欢迎建议,认为可有效铲除害群之马。但亦有运输业团体担心,要辨认司机是不适服药还是吸毒后驾驶,会有难度。

本港涉及药后驾驶的案件有上升趋势,今年首6个月共有37宗,当中33宗涉及吸食氯胺酮,而去年全年只有11宗。警方已就17宗案件提出检控。◇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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