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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博达案报告 要金管会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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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0日电)博达公司民国93年间爆发掏空弊案,监察院今天公布调查报告指出,金管会在追究博达财务报告签证会计师缺失时,没有深入探究责任,考虑层面不足,要求金管会检讨改进。

博达弊案让许多投资人受害,有受害民众认为公务机关在全案涉有怠失,提请国家赔偿诉讼失败,向监察院陈情,指金管会怠于执行职务,没有即时处分并停止博达上市及募资。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马秀如所提调查报告指出,会计师承接客户后,查核财务报告时,应执行分析性复核,以了解业者业务经营、发现财务报表可能存在的错误与潜在风险事项。

但金管会在追究博达财务报告签证会计师缺失时,对会计师贸然承接查核案件、分析性复核深度不足等问题,没有深入探究责任,考虑层面不足。

不过,对于陈情民众指博达属“不宜上市”公司,证期会却核定上市,博达上市6年期间所提出的财务预测,证交所从未进行形式审阅及实质审阅,证期会不闻不问,证交所及证期会废弛职务等指控,调查报告则认为,陈情民众显有“误会”。

调查报告认为,博达舞弊手法新颖、精细,又愿支付高额运费、关税及汇费,让物流、资讯流及金流完备,且其存放款项的金融机构又国际知名,再加上支付钜额款项给弊案中间人,要揭发并不容易。

调查报告指出,主管机关在弊案爆发后立即采取行动,厘清真相,强迫公司下市,要求公司监察人担负责任,不只一次惩处会计师,也惩处公司负责人与券商。

主管单位也促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修订审计准则,修订证券交易法及会计师法,协助投保中心向公司董监事、券商、会计师及其事务所求偿,以新台币2.36亿元填补投资人损失,并将前博达董事长叶素菲等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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