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送民工乘车返乡 被非法营运为名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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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1日讯】1月19日,河北省雄县的一位老板帮助民工乘火车返乡,亲自开车送了几位民工去火车站,在火车站被霸州市城管局以‘非法营运’为名罚款一万元。这位老板本想做件好事,却成了天底下最冤的‘冤大头’了。

据《燕赵都市报》报导,高志新家住河北省雄县道务村,开了一家塑料再生颗粒厂。快过年了,厂里的一对河南周口籍民工夫妻要回家。为了来年能留住这对夫妻,他开车送他们到霸州火车站乘火车回家。这对夫妻说,他们的两个儿子在雄县小步村打工,希望高老板绕道去接一下两个儿子。到了小步村,还有一家三口河南籍的民工,也搭了他的车去霸州火车站。

好心送民工 城管扣车

19日10时左右,他们来到霸州火车站,碰上霸州市城管车,一人亮了一下证件后,说自己是霸州市城管执法大队的,然后就让高志新拿出驾驶证和行车证。这时,另一个人把最后上车的那个他不认识的河南民工叫走了。过了一会儿,城管人员让民工们去买票回家了。

城管人员问高志新,这些人你认识吗?你是否收了人家的钱?高老板如实回答,并表示一分钱都没收。城管人员又说,那位被带走的民工说,他的老板给高老板加了70元钱的油,说着就拔了汽车钥匙,给了他一张霸州市城市管理局暂扣凭证,让他到霸州市城管局接受处罚。

城管:非法营运罚款万元

在霸州城管局,一楼大厅里的两位办案的女工作人员给高志新乘火车返乡念了一份笔录,称那位河南民工说他们老板给他加了70元钱的油,他的车涉嫌非法营运,按规定要罚一万元。高志新再三解释,两位工作人员只强调按规定办案。

20日,高志新又到霸州市城管局,还是昨天接待的两位女工作人员又给他念了一遍当时的笔录,但这次称其收了那位民工的老板70元钱,抵作油费。高志新当场对笔录表示怀疑,他说:“昨天同样是这两位女工作人员,念的是那位民工的老板给他加了70元的油,为何一天后就变成了收了人家70元钱,抵作油费了呢?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的老板,难道就凭那位民工一句话就定我一个非法营运?”

“我们也不能仅凭你一句话就认为你不是非法营运。”她们坚持认为高志新涉嫌非法营运,要罚款一万元。高志新找到该局副局长王春伟,王春伟说:“既然执法人员开了单子,就肯定有一定的证据。如果有异议,可以向霸州市政府法制办申诉。”

民工说法与城管截然不同

高志新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那位民工的雄县老板王伟。《燕赵都市报》的记者还在电话里与王伟交谈,王伟说:“我现在在北京平谷出差,从来没有见过送民工的高师傅,更谈不上给他钱,或是给他加油,不知道这个说法是怎么来的。”

随后经了解,那位河南民工民工自称叫郝永生,他说:“当时他们(执法人员)把我叫走,还拿了我的身份证,我的身份证已经过期,怕他们不让我走,我就向他们要身份证。他们问我是否认识送我们的师傅,我说不认识,他们问那为什么送你,你们老板不给人家钱吗,或是给人家加点油什么的?我说也有可能吧,我不知道。然后他们就让我按了手印,才把身份证给我。我着急走,也没看他们写了些什么内容,按完手印就离开了。”

车主质疑城管执法

高志新说,城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为什么只叫走一个人做笔录,在把他们全部放走后,才对我说涉嫌非法营运?我愿意自己出钱,和霸州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一起去河南周口,和那个做笔录的民工对质。我一个普通的农民,难道帮着把几个外地民工送到火车站,就应该被罚款一万元吗?

霸州市城管局案件处理室的工作人员称,执法人员是按照《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的处罚。而被扣车的高志新称,自己的行为根本不是非法营运,即使要查处非法营运,也应该由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城管有此执法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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