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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助拍国片 立委盼政府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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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31日电)国片市场蓬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要性与日俱增,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赵丽云提案修正电影法第39条条文,由政府设单一窗口,协助重大投资电影拍摄。

国片市场从偶像剧“痞子英雄”、电影“海角七号”、“艋舺”、“父后七日”等,受到国人热烈回响,不仅票房直接反应,也带动旅游观光等周边效益。不过,赵丽云说,拍摄国片的工作人员,拍片过程常遇到不知该跟谁接洽拍摄事宜的问题,造成国片拍摄的部分阻碍。

赵丽云观察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先进国家政府,例如法国、英国、德国、日本和南韩等,政府都设单一机构专责垂直及横向整合资源,协助电影产业摄制及推广,就连提供西方电影后制工作著称的泰国,文化部也正筹划设置单一专责电影机构,可见设置单一窗口或机构对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因此,赵丽云提案修正电影法第39条,在“中央主管机关应协调中央各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机构、直辖市、县(市)政府,协助电影片制作业摄制电影片”文字后面,新增“并针对电影事业之重大投资案件,设置单一窗口,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办理。前项所称重大投资案件,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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