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家庭政策落后 妇女休带薪产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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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嫣然编译报导)美国现在经济处于低迷时期,各公司想尽办法节省成本,连妇女休带薪产假也受到影响,低学历妈妈更是难上加难。

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近日公布的分析表明,妇女怀孕、生产和哺乳所获休假的比例仍然持平。约一半左右初为人母的职业妇女会放弃工资,转而照顾新生儿。

与十年前相比,在2006到2008年间,低于高中文凭妇女获带薪产假的比例从26%下降到18%;而约 66%拥有学士或更高学位的妇女可使用带薪产假,比例上升了5%。低学历母亲被剥夺带薪产假福利的比率是大学毕业生的近4倍,是过去50年里差距最大的。

以年龄来看,25岁以上初为人母者获带薪产假的比例为61%,22岁以下只有24%,显示出教育与工作经验让女性得以找到薪水及福利更好的工作。就种族而言,西班牙裔妇女较其他族群更不易休带薪产假。

人口普查局家庭人口统计学家,也是该报告策划者的劳傅琳(Lynda Laughlin)说:“想休带薪假要受限制,而且它也在急剧下降。现在工薪家庭必须夫妇双方都工作,他们在照顾幼儿期间没有收入的话,会有严重的的经济负担。”

分析重点突出了美国在工作与家庭的安排完全是在凑合,不像其他大多数国家,美国缺乏带薪育儿假的联邦政策。

如果初为人母的妇女没有获准休带薪假,她们要么生完孩子后尽快返回工作岗位,要么采取无薪休假,甚或干脆辞职,把时间更多地留给新生儿。

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格尔森(Kathleen Gerson)指出,公司通常会在权衡寻找培训新人,与职员短期休假二者的成本后,提供带薪产假。“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不仅在私下,更在政治上,提供这些家庭更广泛的支持。”

根据普查报告,约 50.8%初为人母者表示,从 2006年至2008年,她们使用了某种带薪休假,其中包括产假、病假和休假。该比例与2001年至2005年时相同,但在1981-1985年期间,仅为37.3%,此时禁止在就业时对妇女怀孕歧视的联邦法律刚刚开始全面生效。

1993年通过的“联邦家庭与医疗病假法令”(Federal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允许生产或家人患重病的职工休12周的无薪假期,但此法不适用于员工少于 50人的公司。

不像欧盟国家,美国过去想在国会通过带薪家事假法的努力一直未获成功,使其与非洲的斯威士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等未保障带薪福利的国家差不多。但美国的一些州,包括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都提供有偿休假方案。

(责任编辑:叶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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