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拟立法强收网购税 北卡税务部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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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欧阳静如北卡报导)美国联邦立法部门正在考虑立法,向年收入50万美元以上的网上零售商收取州税。一旦法案通过,包括北卡州在内、因网络交易而损失巨额税收的各州税务部门将如释重负。

过去十年北卡税务部门一直向网络零售商施压,试图收取州销售税,并因此曾卷入与网络零售巨头亚马逊(Amazon)之间的法律纠纷。早在2003年,北卡税务局就要求亚马逊提供客户购物的详细资料,从而征收销售税。2010年初,税务部门在华盛顿州对亚马逊提取诉讼。该诉讼要求亚马逊提供2003年到2008年间从亚马逊购物的北卡购物者的名字、地址已及提供所购物品的清单和价格。亚马逊认为该要求违反了客户的隐私权,并于2010年四月对北卡州税务局提出起诉。联邦法官于当年10月裁定北卡州税务局败诉。法院断言,没有理由否决1992年的联邦法令。

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互联网公司无须向顾客征收销售税,除非它们在顾客所在的州有实体形式,如零售店、仓库或相关供应商,才可以收取州销售税。北卡网上购物消费者,可能都已经发现,有些网上商家收取州销售税,有些则不收。

2010税务年,北卡网上购物税务收入损失估计高达1亿8千5百万美元。预计到2012年该数字将增长至2亿3千7百万美元。长期以来,北卡州一直在努力收集网上购物销售税。这笔金额作为北卡州的居民被要求上报,但官方表示只收到其中极小的一小部分。

2010年10月上任的北卡罗州税务局长大卫•霍伊尔(David Hoyle)曾表示,将致力于收取北卡州居民在网上购物的销售税。如果联邦的网络税收立法通过,霍伊尔将无须再为此劳神费心。

网上购物虽不收州税,但报税人有义务向税务部门呈报并交纳这笔费用。北卡州税务法规定,未付的销售税必须向税务部门上报。当报税人在税表上签字时,就是在承担不支付销售税的风险。风险的大小可能取决于漏税的多少。如果漏报的销售税涉及到需要登记的物品或大额商品,例如汽车或船,风险要高,因为税务部门可以查本州的登记记录;即使是这种情况,因为网络购物没有州内的购买记录也因此会降低漏报的风险。而且,税务部门没有时间和人力去查看报税人的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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