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务部延长部分移民滞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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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5日讯】(大纪元韩国记者站报导)韩国法务部日前修订了出入境管理法,延长受害移民的滞留期限。包括遭受家庭暴力、且滞留期满的结婚移民可以延长滞留期限;另外在维护个人权益或获取受害赔偿期间,允许滞留;滞留期间正在办理身份申请的外国人,也可以延长滞留期限。

根据新修订的出入境管理法,因家庭暴力打官司或搜查机构正在进行搜查过程中,或其它正在进行个人权益维护过程中,可以延长滞留期限。如果结婚移民者在此过程中申请滞留延期,那么这个过程到结束为止将给于延期。

在个人权益受到损害后,在维护个人权益过程中准予延期。即使个人权益维护过程结束之后,如果受害者为了得到补偿需要继续延长滞留期限,还可以给予滞留延期。

据法务部统计,去年1月到现在,结婚移民者已达18万1671名,其中女性为16万1999名,占整体的90%。女性结婚移民者中77%(12万5087名)的人没能取得韩国国籍。

有关人员指出,结婚移民者的人权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移居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仅去年一年,遭受家庭暴力的举报案件达7000件,其中没有一位受害女性要求惩罚韩国丈夫。有的嫁来韩国已达7~8年的移民女性,其韩国丈夫却不帮妻子办理韩国国籍,后来其韩国丈夫变心,导致受害女性被迫回国。

据韩国有关部门去年末的一项调查显示,76.3%的韩国国民认为,韩国存在对于多文化家庭的歧视,认为并无歧视现象的仅占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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