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李庄案逆转 检方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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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23日讯】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被以“妨害作证”起诉的北京律师李庄案22日出现戏剧性逆转,检方指辩护人出示的新证据与其原有证据矛盾,决定撤回起诉。大陆律师界对此消息审慎乐观,认为只是检方暂不起诉,试图寻找新证据。

据重庆华龙网报道,4月22日上9时30分,李庄案再度在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检方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检方所示的证据存在矛盾,故“李庄的犯罪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因此决定撤回起诉。

经过近1小时休庭后,10点23分,审判长当庭宣布,合议庭评议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李庄听到裁决后连说了两声“谢谢”。

李庄的前辩护律师陈有西在新浪微博上说,获知此消息后激动流泪。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彭剑律师表示,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53条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但他指“李庄案不好说,不知道检方有没有新的证据。”

北京维权律师浦志强则直言“悲观”,形容“仅是一场假球上下半场中间的中场休息。此时言成功,还为时过早。”他分析,重庆检方还可换罪名和加证据,“幕后推手不放手的话,公检法仍会判罪。”

争议案件 备受瞩目

李庄案源自于重庆的打黑事件。2009年时,当年48岁的李庄在担任重庆“黑大老”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指导其自辩而被控“妨害作证”判囚1年半,之后又被指在上海一宗经济案件中教唆证人改变供辞以助当事人脱罪。去年2月被判监1年半。李庄原定6月就刑满出狱。

4月2日,重庆检方却指控李庄案有“遗漏罪行”,再加控李庄一条“妨害作证罪”,引起大陆法界的极大争议。

重庆市司法机关查证,李庄以前在上海代理案件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李庄妨害作证罪对他提起追诉。此时,距离李庄出狱不到2个月。

先前,李庄律师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案的“办案程序”及“管辖权”问题是“李庄漏案”的两大主要分歧点。

被告方认为,“李庄漏案”所涉及的事由发生在上海,重庆司法机关没有管辖权。此外,重庆方面在“李庄漏案”中的程序存在问题。但法院先前已驳回李庄对管辖权问题所提出异议。法院方面称,此前法院对李庄提出的管辖异议申请已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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