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否决陈振聪终院申请

【大纪元2011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高等法院上诉庭昨日否决商人陈振聪就龚如心遗产案上诉至终审法院的申请,兼判陈振聪需付堂费。陈振聪透过公关公司表示,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商人陈振聪提出的上诉理据是遗产超过100万元,他有当然权利上诉。但上诉庭法官在判辞中表示,陈振聪手持的06年遗嘱,并非全份遗嘱,他的个案与龚如心与家翁的遗产争夺案,及已故歌手梅艳芳的遗产案性质不同,因为陈振聪并非龚如心遗产的唯一受益人。虽然陈振聪代表指案件涉及的遗产超过100万元,根据规定有当然上诉权上诉至终审法院,但上诉庭认为陈振聪始终未能证明他会取得100万元以上的遗产,并不拥有当然上诉权,法庭无需开庭听取申辩理由。

3位法官一致否决陈振聪的上诉到终审法院申请,兼判陈振聪要支付堂费、华懋慈善基金及律政司的讼费。

陈振聪的上诉终审法院申请被上诉庭否决后,随即透过公关公司表示,会直接向终院提出上诉申请。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按法律程序,陈振聪可于28日内向终审法院提出申请,但认为终审法院接纳的机会很微。他指出,陈振聪必须提出证据证明,所涉及的利益超过100万元,或案件对香港社会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但上诉庭已驳斥有关理据,相信要说服终审法院有很大困难。

龚如心遗产争夺案扰攘接近2年,高等法院原讼庭去年裁定,陈振聪在龚如心遗产案败诉。陈振聪之后被警方以涉嫌伪造遗嘱罪拘捕,获准保释,要定期到警署报到。陈振聪今日要再到中区警署报到。◇

相关新闻
龚如心遗产案 陈振聪不满华懋拖延诉讼
龚如心遗产案 承建商认为陈振聪是风水师
龚如心遗产案 陈振聪申请提前月底作供
香港龚如心遗产案陈振聪败诉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