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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师每日8工时 拟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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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2日电)教育部今天表示,研拟修法明定“教师一定时间在校服务”,1天8小时,1星期5天40小时,校长、家长团体表示支持,教师团体则说不反对,但是要与教师协商,非教育部片面制定。

教育部表示,全台湾5个直辖市和14个县市都支持,明订教师一定时间在校服务,宜兰县、苗栗县则没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但对午餐时间是否为服务时间等有所疑虑。

教育部表示,修法方向为1天8小时一定时间在校服务,不过要等到修法过了以后,才会正式修订教师请假规则,修订不是要改变现状。

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刘钦旭表示,教师团体并不反对将教师工时入法,而依照团体协约法,教师工时应该要和教师协商,而非由雇主(教育部)片面决定。

刘钦旭表示,明定教师工时,甚至取消寒暑假,对教师而言,放得不会比较少。他解释说,教师有寒暑假,所以没有特休假,加上平均教师每天至少多工作1小时,如果教师在非寒暑假期间休特休假,教育部反而还要拿出新台币40亿元到60亿元来付代课教师的钟点费。

刘钦旭还说,教师现在没有国民旅游卡,如果取消寒暑假,教育部也要拿出2亿多元支付教师国民旅游卡。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说,支持修法,但是教育部要把午餐时间、早自习时间等规范方式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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