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委抓维权代表 放任官商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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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美坤报导)6月28日新疆石河子市幸福苑40多位维权百姓因不满被政府欺骗,买的是商品房却给经济适用房房证,要求与政府对话,却被60多名警察暴力驱散,维权代表陈志新被抓。

据悉维权百姓抗议的事由是起因于2002年6月时,石河子市的398户居民在看到石河子市房产局发放的幸福苑小区120045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与章氏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到第二年居民入住后,发现开发商竟然只有给予居民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百姓对此欺骗行为无法忍受。

大陆媒体认为在商品房变成经济适用房事件中,存在两个法律问题:首先,石河子市房产局涉嫌与开发商官商勾结实施恶意欺诈获取不法利益的刑事犯罪;其二,石河子市房产局将经济适用房当作商品房倒卖获利的不法行为不仅侵害了398户受欺诈居民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侵害了石河子市398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家庭的权利!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访民讲, 28号有40多人到石河子市政府,要求与政府对话,一直等到下午两点,在政法委书记的指使下,政府部门突然出动60多名警察,对理性表达诉求的居民实施暴力驱散,并将维权代表陈志新抓走。

“我们很多人的电话都被监听了,很多人因害怕把电话都停了,现在时刻都有人在监视我们,给我们的精神和生活上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听说陈志新是诬陷领导等罪名被抓的,可能要判2年刑,现在领导是权大于法,老百姓没办法。”

“陈志新3月12号去北京上访被抓回来,也没闹事就把人关起来,又说人家反华等等,房子就是商品房的合同,现在给我们经济房,就是欺骗嘛,还不让讲话,上访就关你。”

还有一位知情者表示,因上班没有参加上访,他说:“事情我知道,但我没参加上访,我们确实是商品房合同,政府却给我们经济适用房房证,这个是不合理的,就这事一直在上访也不给解决。”

当大纪元记者接通红山派出所教导员刘宗科的电话,想就此事采访时,对方以现在在开会不便讲话为由,把电话挂断。

石河子市房产局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以商品房欺诈倒卖经济适用房不仅是一个违法行政行为,而是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而这样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居然在受欺诈的居民举报整整9年而得不到司法机关的追究!

正在北京反映问题的幸福苑小区其他受欺诈居民听到陈志新被抓的消息后,表示要在北京坚持维权到底(事实上回去也是被抓的命运),希望国内外媒体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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