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出境自由被剥夺

廖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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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6日讯】2011年7月26日上午,我夫妇俩携带办理护照所需的照片和证件,到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外事科申办护照。办事人员经查询,说我曾经在“敌对势力”的网站上发表过文章,而且“诽谤”案未结案,属于不允许出境人员。我妻子未触犯过中共的天条,出境自由同样也被剥夺。

我不无窝火。廖梦君遇害后,我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遭到全面封杀,写了文章得翻墙拿到“敌对势力”的网站上去发表,实出无奈。只因撰文评说了胡圣人和温圣人,我被强加了“诽谤”的罪名,这实质已构成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整人到底要整到什么程度,才算完?

办事人员表示了她的无奈,要我夫妇俩去找国保,于是我们又去该局国保大队坐了几十分钟。我说我的每一篇文章,无不是对外公开发表的,没有藏着掖着,现“取保候审”解除了,但“案件还没撤销”,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撤销?对此他们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妻子苦笑说,明白了,这是对你无限期的“取保候审”。我向国保表示,我夫妇俩回到家乡后仍遭残酷迫害,这使我们意识到不脱离共产党所统治的魔窟,我夫妇俩的后半生就无法正常展开生活,若非要限制我们出境,我们也只能不断向联合国及多国首脑请求政治避难。

多年来被百般折磨,被置于求生不成、求死不能的境地,出境自由会被剥夺,这在我们也是一早就能想到的。我们知道这事其实国保也做不了主,只能要求国保向上反映我夫妇俩的诉求,放我夫妇俩一条生路。母在不远游,可此情此景,除了暂别匪区,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写于2011年7月26日(廖梦君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杀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遥法外第1836天!廖祖笙居所被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137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公然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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