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言:中国人应该明白的事(续二十三)

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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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5日讯】长期以来,中共利用其控制的舆论宣传工具持续不断的向中国民众强力进行一言堂的愚民欺骗洗脑宣传,太多的中国人对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对发生在中华大地上的诸多历史及现实事件,认识糊涂,或是偏激片面,或是认识不清,或是根本就不知道,陷在中共刻意营造的错误泥沼中不能自拔,严重的影响了对事物的客观判断而不自知。本文拟就当今及历史上被中共或是扭曲或是掩盖的诸多历史事件中的部分大事的如实解读,帮助你廓清迷雾,恢复良知。

中国人,你不叫人民,叫公民

多少年来,在国际舞台上,中国人的人权问题一直是倍受关注的焦点,而被愚弄的不知东西南北的中国人颇有些不以为然,不少人并不感到自己的人权或国家的人权有什么问题,因为他并不知道人权为何物,有的人甚至认为外国人是吃饱了撑的,还有的人受中共邪党的蛊惑,干脆认为这是西方反华势力在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只有很少的人明白这是好心人在替中国人在仗义执言。人家在国外给自己呼吁多少年了,而自己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就是可怜的中国人!作为这个地球上为数最为众多的中国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国人原本不知道什么叫人权,不知道这个地球人都知道的概念,而阻挡他们的就是中共邪党,中共邪党阻挡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自己的独裁统治。人们一旦知道了原来自己还有做人的权利,而不是凡事必以中共的意志是瞻,中共邪党的独裁统治也就该完结了。

人权的前提需要明白什么样的人才有人权?这就首先需要破除中共邪党给中国人布下的迷魂阵,搞清楚中共向来忽悠中国人的关于人的种种模糊不清概念及其基本内涵:如人、公民、人民、群众、老百姓,等等。

一、关于“公民”的概念

在中国,绝大部分人不具有公民意识,甚至不知道公民的概念、公民的内涵与意义。几十年的邪党洗脑教育,大多数人认可自己属于人民,而对公民的概念陌生与隔膜,似乎自己与公民无甚关系,认为公民是外国人的事儿,甚至还会觉得外国人就是事儿多,搞这么个无用的玩意儿。他不知道公民的称号是他一切权益的保障。所以有必要申明公民的涵义,中国人需要恶补这一课。

什么是公民?首先看国际上主流社会关于公民的普世的理念。“公民”一词起源于古希腊罗马时代。《不列颠百科全书》这样解释:“公民资格指个人同国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个人应对国家保持忠诚,并因而享有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公民资格意味着伴随有责任的自由身份。一国公民具有的某些权利、义务和责任是不赋予或只部分赋予在该国居住的外国人和其他非公民的。一般地说,完全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担任公职权,是根据公民资格获得的。公民资格通常应负的责任有忠诚、纳税和服兵役。”这一界定基本为世界各国所公认。在一个国家内,公民泛指所有的具有该国国籍的人。

公民是一个现代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古代没有这个概念。只有近代以来的立宪国家才有公民。公民是宪法的保护对象。同时公民也受宪法约束。公民首先要忠于宪法,然后才能被宪法保护。宪法赋予公民必要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个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只有宪法才有权利可以剥夺公民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公民违背了宪法,才失去了被保护的资格。宪法是公民的最大最根本的保障。宪法的实现要靠政府,宪法的条文要靠政府去落实,政府是宪法的服务机构;政府有权,但权大不过法,因为政府的权利是宪法授予的,因此,政府也要忠实于宪法。政府被授权管理监督公民的行为,但是政府代表不了法律,所以西方的立宪国家要实行三权分立,立法与司法要分开,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能自己给自己发奖。不管政府也好,司法也好,运作的核心都是公民。公民与政府与司法的关系是平等的,甚至可以说是高于它们的。所以共产党才说是“为人民服务”。商业视客户为上帝,其实公民也是政府的上帝。真正的立宪国家,官吏是代表民意的,因为官吏是选举产生的,总统更是民意的总代表,所以总统有权解散政府与议会,当它们背离民意的时候。

公民只忠实于宪法,而不要求忠实于某个组织,因此,公民一般不具有政治倾向性,公民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参与选举等政治事宜,那是公民个人的事情,是公民身份之外的行为。一个人的基本身份是公民,其次才是社会身份。公民根据自身的思想价值观、所在的阶层及社会活动性质而对任一社会组织有所选择,是公民身份之外的社会身份之所为,与公民身份无涉。

公民是一种尊称,是一种应有的基本的自尊,当你被称作公民的时候,意味着你拥有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且不被打折扣。公民是有尊严的,是不可以随便你想怎么样他就可以怎么样的,如果你想怎么样他,得经过他允许,否则,是不行的。因为公民的背后有法律的靠山。公民是属于国家的,不是属于某个利益集团的;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不是国家的附属物,至高无上,对国家大事有决定权。公民与国同在。国家的主体是公民,政权是服务于公民的,政权是公民利益的保护者。所以你必须尊重他,而不可以轻慢他,因为他是主人,否则,他有权利对你不客气。在公民的内涵中,威严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威严,来自于他的权利与地位。公民的权利与地位由宪法来保障。一个人一生下来就被默认与宪法订有契约,就天然的受法律保护,也天然的有责任维护宪法与法律。一个国家的国民宪法意识的高低轻重,是判定这个国家是否尊重宪法的试金石,也是判定这个国家的国民是否配称公民的标准。一个人被称为公民,却没有公民应有的一切,特别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个人就不是公民。公民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任何人不能剥夺。要变更公民的权利除非修宪或者公民自己违背了与宪法的契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除非把他杀死。否则,他的权利都是与生具有的,不来自于任何个人或组织的施舍。

公民是一个人的正式称呼,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威权的象征,是不可以随意亵渎的,它的内涵要求你必须严肃认真的对待他。公民就像一个人的正装,在一切重大重要公开的场合,是唯一的选择,是必须的选择。对此,你必须郑重其事,神圣而庄严,不可以马马虎虎。一个人必须对自己的公民身份负责,这个身份它不仅仅是属于你个人的,而是属于全体的,是属于公民这个整体的。如同私下里你可以称他为张老三、马老四,但在公众场合你应该称呼他的官称。这是对人的起码尊重。

在公民的内涵中,不存在奴性与媚骨,有的只是正气与威严,高贵与高尚。公民生而平等,不分贫富贵贱,权利均等。这是公民的自然属性,天然属性,与生具有。在所有关于人的概念中,只有公民才最能体现出人的内涵,只有公民才能体现出人——这万物之灵的尊严价值。尊严是一个人最重要、最可贵、最应当固守的属性,从根本上说,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个人的尊严与生命同等重要。国家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公民的尊严。公民的尊严就是国家的尊严。甚至国家可以没有尊严,而公民依然拥有尊严。

以上是关于公民的最基本的普世的道理。

当今社会,只有民主制度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才能真正体现出公民的价值,这也就是世界各国推崇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独裁政权反对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因为公民一旦拥有自己的权利,那是他自己说了算的东西,别人就不能代表,就不能强行征用,对统治者来说就麻烦,统治者当然希望你没有自己的权利,一切都是他说了算,想怎么办就可以怎么办。现在你有了自己的权利,他想干什么得商议你,你不答应他可能还干不了。所以所有的独裁者都不愿意接受民主,因为他没法为所欲为。对独裁者来说,民主是一道无形的枷锁。

再看中国关于公民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里非常清楚而不是含糊其辞地申明了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而不是公民。宪法的总纲是总领宪法全文的龙头,是最基本的,是立法的基点。但在这里没有公民,只有人民。在宪法专门解释有关公民的条文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不难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中国人有两个概念,即人民和公民,且人民先于优于公民,人民仿佛是公民的领导一样!国家的组成无疑是公民,但宪法的主体却是人民,而不是公民。虽然有第二章专门的关于公民的规定与诠释,但是,宪法的基点却是人民。因此,中国宪法严格说应该称“人民宪法”。由此完全可以说,中国宪法是一个不伦不类荒谬的东西,与国际通行的宪法完全不是一回事。世上所有的宪法主体都是公民,唯有中共主导的中国宪法是人民。中国宪法以人民为主体,却没有就人民的概念作出解释。既然人民与公民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不同的权属表述,就应该作出明确的解释。因为这是国家的母法,不在这里解释你又在哪里解释呢?

二、关于“人民”的概念

人民是一个集合概念、团体概念、抽象概念。人民是泛指广泛范围内的广泛的民众群体,而不是指单个的具体的人。人民由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众多具有一定政治倾向的个人整合组成,如中国人民、亚洲人民、上海人民、陕西人民、郑州人民等等,但人民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空泛的虚体。在中国,人民是个政治概念,具有统战的性质,是中共统治集团的附属物。人民自公民中产生,具有明显的政治归属及倾向,是一种政治势力,是一个政治产物,其政治地位高于公民,被统治者赋予一定的政治权力。因此,中共主导的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共曾将人民定义为: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简单地说,拥护共产党就是人民,否则就不是。人民类似于民众,但人民不是民众,因为民众不具有政治倾向。

那满街攒动的人头是人民吗?是,又不是。人民是虚拟的群体,不是实在的个人。所以才有“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的笑话。人民政府可以理解为很多人的政府,你属于很多人中的一个,但是,你不能说是你的政府。离了每一个具体的人组不起人民,但是单个的人却不是人民。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不是人民。你是人民的一员,但你不能自称人民。

在中国,由于中共一党独大,因此人民的称谓滥觞,冠以“人民”的事物遍地都是,什么人民政府、人民银行、人民医院、人民教育、人民教师、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子弟兵……等等,既具体又实在,看得见也摸得着,但其实都不过是个漂亮的招牌而已。也可以说,所谓的“人民……”说穿了其实不过是一句政治口号。而政治实际上不过是一种骗术,共产党的政治就更是一种流氓骗术。共产党张口闭口就是人民,口号喊得震天响:为人民负责、爱人民、为人民服务、人民满意不满意,等等,但冠以“人民”招牌的东西有多少是真正为人民的?

共产党的基础是人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共产党,人民是共产党的依靠。从共产党的历史看,人民实际上充当了共产党帮凶的角色,是被共产党利用的工具,是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执行者、落实者。历史上,共产党利用人民成就了霸业,人民把共产党养大了养肥了,反过来,共产党又鱼肉人民,盘剥人民,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人民反成了中共残酷统治的受害者。

《辞海》关于“人民”的词条称:“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这是就世界而言,而在共产党执政的中国,人民的本质只有一个:即是否拥护共产党。人民的形式可以变,但人民的本质不会变。

人民简直就像贵族,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上的,也不是你自己想当然认为的。你说你自己是人民,没有人承认不行,你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是人民,你要反对肯定不是人民,甚至你保持中立,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就是不表态、不吱声,你也不能叫人民,只能称群众了。这还是好大面子。这种情况你得提高觉悟了,否则,你连群众也当不上,如果你连群众都不是,你就得小心了。你很可能被作为不稳定因素,被与小偷小摸、地痞流氓混为一谈,这时候,你要洗脱自己可不容易了。你随时会被“喝茶”,被送“学习班”学习学习,说不定弄个躲猫猫、睡姿不对或扯野菜不明不白死了,那就不上算了。还是趁早觉悟高吧。

人民是统治者的政治资源,是握在统治者手里的一张牌,人民的解释权在统治者手里,是否是人民由它来裁定。人民一直是个强势概念,统治者动不动就叫唤“人民不答应”,其实是它自己不答应,但它可以代表人民,因为人民属于它。在此之前你可能觉得你属于人民的范畴,它这样一说,你立刻就变成非人民了,比较接近于人民的敌人了。

人民是一个可以自由伸缩、可以随意划定范围、随意指定的概念。历次政治运动打击的对象,在运动之前属于人民,运动中可能就变成敌人了。再一平反,可能又变成人民了。是不是人民是党说了算。历史上,中共这个特号运动员动不动就拿出一部分人民来运动运动。当然,运动的时候,他就不是人民了,而被冠以各种各样的“XX分子”称号。正因为如此,中国人都愿意做人民,——不是愿意被奴役,而是不想自己被作为共产党打击的对象。

人民是一个可以随意被代表的概念。作为人民最没有面子的事儿,就是经常被共产党代表了,甚至你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就被同意了。所有的政治运动,改革开放后的所谓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等等,都得到了全国人民的严重支持!实际上你可能用脚支持,但党就代表你用手了。哪怕你感觉自己不够格做人民,连群众都勉强,党也认为你同意了。

三、关于“群众”的概念

群众,《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泛指人民大众。显然,这是一个比人民更为宽泛的概念,包含人民,其成分相对人民稍有复杂。人民比较纯粹,而群众容量要更大一切,包含人数要更多一些。所以,中共在每次运动之前的舆论先行中,往往虚张声势称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参与,而不是光人民参与。造成一种全国人民都支持都愿意的假象。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群众”是属于那一部分的,关键在于政治生活中怎么样使用。

群众有时单用,有时与人民合用。不同的用法含有不同的意思。单用时,一般可以理解为一群愚氓之众,类似于散兵游勇,缺乏正规训练,没有明晰的政治倾向,没有思想觉悟,没有主见,素质一般,比较散乱,基本是谁吆喝跟谁走,属于当局可以争取的力量。有人召集可以形成势力,无人管理可能作鸟兽散。此类人最可能有奶就是娘,有钱就是爹。与人民合用时,排在人民后面,其身份地位就大大增加了,接近于人民又跟人民有点区别,思想觉悟赶不上人民,但比纯粹的群众又高;正规程度已经不能跟单纯的群众同日而语了。只要稍加改造,就可能变成人民,当然不加管理,又可能退回到单纯的群众状态。群众缀在人民后面,是一种荣耀,是身份提高的象征,是可喜可贺的。比不上范进中举,但比刘姥姥攀了门富亲戚还要强,因为这是一种政治待遇。因此,难免在喜形于色的同时,要翘一点小尾巴。人民看在眼里,思在心里。心怀的确有点复杂,不相信群众吧,党又把群众拉过来了,弄到一块来了;你要相信吧,总感觉稍稍有点儿另类,起码是素质差那么一点点儿。你要不要吧,搞不好就推到敌人那边去了,这是敌人高兴的党不高兴的;你要当做自己人吧,谁敢保证他那天不小心不会闹出个事儿来,坏了人民的名声。人民可是从来没有反面的意思,永远都是积极的、进步的、正面的形象。人民是党的嘛,岂能有问题?!说人民不好,那不就是指桑骂槐说党不好吗?那问题就严重了。所以人民有点七上八下拿不定注意。但人民是听党的话的,党这样定了,人民也只有服从,你要敢不服从,小心让你变成群众。

不管怎样,群众是一个可以随意为当局操纵的群体。别看党叫得好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要贴近群众,要相信群众;广大干部群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等等,但其实,共产党对群众是不信任的。“不明真相的群众”、极易受“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唆使或挑动、要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等等。所以说,对于党,群众还是抱有一定的警惕性为好,这东西说变脸就变脸,喜怒无常,惹不起咱躲得起,小心被党修理着!

四、关于“老百姓”的概念。

老百姓是一个很平和、很亲切的称呼,但也是一个很可怜、很可悲、很沉重的称呼。如果说公民、人民、群众还不太好划定范围的话,那么,老百姓实际上就是社会最底层群体的代名词。最辛苦、最劳累、最心酸、最没有地位、受伤害最重的就是老百姓了。所谓老百姓就是天底下一群最苦命的人!你看那些在垃圾箱里翻找废品的,佝偻腰身在潮湿崎岖的矿洞里挖煤的,顶着星斗起早赶路的农民工,在菜市场捡拾菜叶的白发苍苍的老婆婆,穿着破旧为了不给孙辈丢脸远离学校门口接小学生的爷爷奶奶……,等等,每天为了生活忙忙碌碌的人们,他们就是老百姓的缩影!

“老百姓”是对“百姓”的口语化表达,是一个不严肃和矮化的身份称谓,是一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身份定义,只有服务皇权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任何可以伸张和被承认的权利。相对于体制内代表皇权的官府,“老百姓”是一种充满极大歧视和侮辱的词语,而且既含有他者的蔑视和羞辱,也含有自我的贬抑和鄙薄。“老百姓”不仅是政治权利的被剥夺,也是自我对政治权利的放弃。

对中国人来说,老百姓是一个古老的词语,它被广泛地用来称呼与官宦对立的平民阶层,一般也叫“平头老百姓”和“普通老百姓”。“老百姓”是中国特有的历史产物。在其他国家的语汇中,只有类似“民众”的中性称谓。唯有中国,存在着这么一个称呼。老百姓是什么物种,就是很听话的、很容易感动的、那种类似绵羊的、可怜的一种动物。老百姓还有一个别名,叫做奴隶或者奴才。海归学者清华教授陈丹青说,中国一眼望过去,都是无边的奴才。

农民、农民工、打工仔、工人、月光族、房奴、上访者、下岗工人,等等,他们都是属于老百姓;富二代、官二代、知识分子、公务员(底层工作人员),等等,你们可别说自己是老百姓,你说自己是老百姓,前边的人不答应,你可别屈尊俯就,你要算老百姓,这一平均,老百姓立马被富裕了。还是为最底层的人保留一个纯粹的乐园吧!

不过,身为“老百姓”,你要是甘愿为奴,你的可怜可悲也就失去令人同情的意义了。老百姓首先是人,人的尊严,你要保持。人的尊严不是他人的赐予,而是你的应有,必要的时候,你要争取;被剥夺的时候,你应该抗争。人首先自爱才会被人爱,自尊才会被人尊。

五、关于中国人的概念

在中国,公民是本然,但是人民地位高。到底做公民还是做人民,令人颇费踌躇。人民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少数国家,或只在具有政治意义时才用,比如美国是民主国家,言必称公民,有时也用人民,但仅仅限于“有时”,而非常常。

人民很牛,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得罪不起,否则“人民不答应”!所以大家为求自保都想做人民。但北京八九“六四”时百万首都市民走上街头声援学生,这些市民是不是人民?人民向来被认为是共产党的,共产党会去镇压人民吗?这个时候的北京市民可能不过是群众,这个时候不能以人数多少来定性,而是以共产党的需要来确定叫什么。但叫群众也不合适,因为群众一般是人数比较少的,因为一向是说“少数不明真相的群众”,百万人就太多了。那么,到底该称什么?看来一时半会儿搞不明白,那就暂且放下,先研究一下别的东西。叫人民还是叫群众,只有平反的时候,才会有正确的答案,现在只能是猜测。

还有西藏“三•一四”事件、新疆“七五”事件、广东汕尾事件、贵州瓮安事件等等,那些暴力维权的人算什么?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被镇压了,看来只能算敌人了,因为只有敌人才被镇压,没听说共产党会镇压人民群众的。

被强拆的人属于什么?是人民还是群众?他们常被称作刁民、屁民,与民沾边,是不是拉点近乎,权算人民吧!但又不行!为什么?因为人民当家作主,而这些人明显不做主,是强拆的人做主。这就有点冤了,跟民最近便,又捞不着叫人民。叫群众吧!因为被强拆的人一般是少数的。但这些人很可能刚刚从生产岗位上回家,总不能说上班的时候是人民,一下班就成了群众吧?都知道人民是有保障的,政治保障,还能为了受保护不下班了?永远在岗?一离岗就有被“群众”的危险?横竖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人民做不成,群众都勉强,那就不叫人了,实在不行就叫个老百姓吧,反正这又不是评职称,还有个待遇差异。其实,被强拆的人不愿承认,他其实已经成了敌人了,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公安甚至武警连同准公安——城管都用上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从来都是阶级敌人,公安出动都是针对坏人的,好人哪用得着公安!就凭这一点,你就是坏人,就是敌人,所以你在人民、群众甚至老百姓中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如果还没有自知自明,那就别怨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给你上刑了,那是为了叫你清醒清醒,是好事。否则,你连自个是什么身份都搞不明白,你还在那里硬顶什么,赶快投降。回顾历史,敌人的下场不是投降就是被消灭,你总不会愿意被消灭吧?!识时务者为俊杰。

上访的人,据说北京有几十万,且长驻“沙家滨”。从总人数来说不算少,但比起北京一千多万人口来说,还只能是少数。他们算什么?人民肯定是称不上了,叫群众也有些勉强。因为前边说过,群众是比较有觉悟的,群众不会老缠着政府不放,错把京城当成家了,人家当初宋朝皇帝错把梁州当汴州,是因为喝大了,你饭都吃不上,有时候只能喝西北风,你怎么也会学那皇帝,那是你学的人吗?你也配?!来了就不走了,赶都赶不走,没办法,地方政府只好把你关进精神病院,被精神病。你能怨地方政府吗?地方的头头们好不容易送了几十上百万,买了个官坐,你倒好,你一访人家被一票否决了,人家能干吗?人家值多少钱,你才值多少钱?共产党的官一级一级全是花钱买出来的,这中国特色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你都搞不明白,还不是精神有毛病吗?还不该关你吗?精神都不正常,还惦记着自己是公民、人民有什么用啊!你不要不承认自己精神不好,你说了没有用,你要说了有用,还用到北京上访吗?其实你是对中国国情太不了解了,你有上访的劲头还不如出去打工挣俩钱往当官的兜里一塞,保管你什么问题都解决。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当官的都这德性,出来混你连这点都不明白,你还往京城跑,不说你有精神病,起码也是太不成熟了。连县官一般都不往京城跑,因为那要价太高了,除非想弄个京官干干他才跑京城,一般跑省城就可以了。省官才往京城跑。你倒好,上去就奔大的,飞得高跌得也惨啊!你还怨人家!

六、结语

做什么,怎么做,说起来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与他人无干。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偏要搅在其中乱掺和。中国人做什么事情要它说了算,这实际上还是中国人自己的问题,是我们的懦弱帮助了中共,成就了它的霸气。2011年,世界反独裁大潮风起云涌,独裁政权相继走弱,中共硬着头皮在坚持。机遇就在眼前,能不能把握机遇,痛痛快快的自己说了算一回,是每个中国人面临的选择。

还是回顾一下我们已有的名号:人民是个保险箱,人民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是棵长春藤,红了几十年不老,一直居于首席位置,谁也代替不了。但是,很不幸,人民又是共产党的,这年头最好跟共产党隔得远远的,别跟它近乎,免得沾了晦气。

公民教育从1949年至今迟迟得不到恢复。九十年代初,有段时间中学课本用的还是《公民》,是为了配合《公民道德纲要》的贯彻,好让人民都遵守道德以利于独裁统治。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公民的定义,公民应该有的权利和义务什么的。但是很快就不用了,改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之类的愚民教材,培养了大批缺乏公民意识,不知道该怎么去保护自己权利的奴才。《走向共和》是一部唤醒公民意识的电视,也被禁止了。建立公民社会非常困难,专制独裁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建立公民社会简直就是要共产党的命。

群众实际上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群龙无首,散漫而不值得重视。共产党搞运动,从来都是说搞群众运动,“文革”时期两派斗争也说是挑动群众斗群众,从来不说是搞人民运动,人民同共产党一样,永远是伟大、光荣、神圣。想想这些不同的名词在不同情况下的运用,就不难明白共产党愚弄百姓的玄机。

“老百姓”之称。共产党最爱提的叫法除了人民就是老百姓了,实际它就是让人们认同自己是老百姓——不是公民。共产党基本是从来不提公民,不让你有公民意识,这就是它的居心,这就是它的用意。实际上共产党根本就不把人当人看。老百姓有戏耍、戏谑之意,更接近于一个名称——草民、贱民,是一种自我贬低,自动的主动的把自己排除在统治者之外,心甘情愿的被统治,只能接受肆意的盘剥和羞辱。我们也不愿做,不想做,不甘心做。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不叫人民,叫居民了!身份证叫居民身份证,住所叫居民小区,管理者叫居委会。不知不觉被人民了,不知不觉被代表了,现在不知不觉又被居民了。怎么办?听党的话,做居民吗?

我们是人,我们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公民!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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