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磁住户感应扣 管委会遭判赔

人气: 99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9日电)台中市何姓男子购大楼社区房屋,因加装铁窗,管委会以违反规约将他进出大楼感应扣消磁,并要求拆窗复原,何男无法用屋而请求赔偿,台中地院判处管委会等赔偿损失。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何姓男子在民国99年由法院取得中市某大楼社区法拍屋1间,欲加装铁窗,遭管理员阻止,经过员警协调,才顺利装好。

事后,管委会以住户设置铁铝窗应依法办理并经区分所有权人会议等准许议决,何男违反社区规约,而寄发存证信函要求限期拆除铁窗,恢复原状,否则将依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将何男进出大楼的感应扣消磁。

期限到期,管委会将感应扣消磁,何男因无法使用房屋,认为权利受侵害而提出损害赔偿诉讼,并请求前、后任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委员分别赔偿期间损失,并曾报警处理,但管委会仍不愿交付进出大楼感应扣。

台中地院法官以住户违反社区规约自行安装铁窗,管委会制止不从,应报请主管机关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处理,若将住户大楼进出感应扣消磁,则侵害住户的房屋所有权。

台中地院民事庭依土地及建物申报等价格,估算何男使用房屋租金收益损害,判处前任管委会及委员等赔偿新台币5万多元;而接任的管委会及委员自100年6月起至交付大楼进出感应扣为止,按月赔偿6000多元,全案仍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