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峡谷步道吸金 合约纠纷闹上联邦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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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凯熙编译报导)五年前风光启用的美国大峡谷玻璃天空步道,开通后至今,每年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成千上万游客,争相到此体验凌空俯瞰鬼斧神工的峡谷壮阔风光。但如今当地的原住民部落和开发商因合约纠纷而大打官司,官司从地方的原住民法庭,上诉到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庭上,使这座美西著名的地标建筑,再度登上美国各大媒体版面。

根据美联社报导,代表天空步道开发商大卫‧金(David Jin)的律师特罗伊‧艾德(Troy Eid),周五(10月19日)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三名专案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他的当事人金和亚利桑纳州原住民代表间的合约官司,在美国原住民部落法庭上的司法之战,显然是一场不公平的法律攻防战。

艾德强调,部落法庭没有给金一个公平维护他个人经济投资利益的机会,金的诉求权利传达不到真正公正的权威司法体系中。金在原住民部落法庭的抗辩中声称,宪法赋予他的基本权利已遭到侵犯。

艾德律师对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陈述,显然是在质疑和挑战美国原住民部落法庭的司法管辖权限,并指控该法庭缺乏公正及公平的权威性。艾德表示,因为这场合约纠纷建构在不对等的司法体系上,导致金数百万美元的投资报酬无法回收。

原住民部落的代表律师杰弗瑞‧葛罗斯(Jeffrey Gross)则反驳以上指控,向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的审判小组法官表示,金自愿签署了一份合约,允许印第安人保护区的部落在Hualapai法律管辖的权限下,执行天空步道的管理权。葛罗斯反讽说,金该先搞定自己在原住民法庭上,取得合法的经营管理权后,才有资格向联邦法庭上诉。

金和当地部落发生合约认知的纠纷后,部落领导人已向Hualapai保护区的法庭要求金履行合约内容,支付天空步道的管理金,并申请暂停止付管理收入给金。被告向法庭提告表示,金已积欠他们1,100万美元的天空步道公平市场价值金额;但金则表示,自己的权利金损失已高达1亿美元。

说穿了这起合约纠纷还是该怪天空步道的吸金功力太强大,它所带来的无限商机和金钱收入,引发了金与原住民部落间各执一词,各自表态声称拥有天空步道的管理权。而这项权利的背后,则牵扯到每年高达数百万美元的管理费,以及游客中心的收入等,这些可观的收入应该归谁所有的问题。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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