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人闯红灯拟罚款100元

人气 3

【大纪元2012年10月25日讯】10月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 (草案)》,拟将行人冲红灯从以往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改为“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

《南方日报》报导,深圳市这么做的理由是:行人冲红灯,违法行为性质比行人其他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更严重,危险性更大,应当从重处罚。

前段时间,大陆网友们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将其称之为“中国式过马路”,认为只要“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

虽然许多人认为,这是因为民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致。但行人“闯红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了。“只要我们大家一起过马路,就没有车敢撞我们。”而许多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得不小心翼翼对“闯红灯”行人进行避让。“开车的时候骂走路的,走路的时候骂开车的。”

也有人认为,一些行人“闯红灯”的行为,由客观上城市交通规划和管理不足造成的。

(责任编辑:李文慧)

相关新闻
最牛违法车:四年违法931次 涉800多驾驶员
关注行人和弱势群体    爱尔兰新道路安全计划施行
宣导行人优先  义交陪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走红网络  网友热议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