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魁北克主流法文报纸报导《华侨时报》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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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3月8日讯】大纪元作为独立敢言的媒体,经过深入调查,发表揭露《华侨时报》及发行人周锦兴大肆攻击诽谤法轮功修炼者、充当中共海外代言人的文章,《华侨时报》与周锦兴借此起诉《大纪元时报》。魁北克高等法院及上诉法庭经审理,认为大纪元文章观点合法、推断合理,先后驳回其起诉及上诉要求。该案的判决不仅在华人社区引起热议,也吸引了加拿大主流媒体的关注。

(大纪元记者王寰宇编译报导)《华侨时报》起诉《大纪元时报》“诽谤”案一败再败后,中共被揭露操控海外华人媒体的话题不但在华人社区热议,也吸引了加拿大主流媒体的关注。本周二(3 月6 日),加拿大魁北克省的主流法文报纸La Presse 在A16 版用了半版的篇幅发表了主标题为〈中国式的新闻自由〉(Liberté de la presse à la mode chinoise)副标题为“法庭裁决:蒙特利尔一家报纸发行人可以描述为北京的代理人”的文章,详细报导了《华侨时报》起诉《大纪元时报》一再败诉的始末,报导中引用《大纪元时报》辩护律师的话,称《大纪元时报》胜诉的这个案子,是“史诗般伟大的战役”。

《华侨时报》充当中共代理人

La Presse 这篇报导开篇描述了《华侨时报》的状况,随后较详细地讲述了《华侨时报》出版特刊诽谤法轮功的事实,报导称,“周锦兴在唐人街一座破旧小楼内运作《华侨时报》。通常,这份报纸在蒙特利尔唐人街发行4,000 份,少量发行到渥太华。然而, 在2001 年、2002 年和2007 年,周锦兴先后在全加拿大各地,从温哥华到蒙特利尔,发行一个免费的32 页彩色特刊,发行量超过10 万份,无广告,专门猛烈攻击法轮功。”

该报导提到,法庭文件中记录了周锦兴和《华侨时报》在“特刊”中恶意地妖魔化法轮功修炼者的内容。

法庭:大纪元的观点合法

然而,当《大纪元时报》经过深入调查及采访前中国驻澳大利亚外交官陈用林等相关人士,报导披露周锦兴和《华侨时报》充当中共当局代理人、沦为中共宣传工具的经过后,《华侨时报》和周锦兴却针对《大纪元时报》的报导起诉“诽谤”。

La Presse 这篇报导引用2010 年4 月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凯瑟琳‧曼德维尔(Catherine Mandeville)的话称:“周锦兴和《华侨时报》反法轮功和维护中共政府的态度是毫不含糊的,《大纪元时报》的报导没有不公正的攻击,而是合法的观点。”法官还写到,“周锦兴和《华侨时报》自称有责任维护中国的正面形象和尊严,其发行特刊资金的解释疑云重重。”实际上,周锦兴在庭审期间,对特刊的资金来源先后给出了3 种不同的解释。

该报导也引述了两周前,即2 月23 日魁北克省上诉法庭3 名法官的一致结论:“上诉法院的3 名法官几天前作出判决,维持原高等法院的判决,他们重申,周锦兴和《华侨时报》充当中共代理人的说法,不构成诽谤。”

报导还引用了上诉法庭法官的话,称“在某些中文媒体报导中,关于法轮功的讨论是恶毒的,并被高度地政治化。”

“史诗般伟大的战役”

报导专门提到,2010 年6 月,加拿大安全情报局(CSIS)的主任理查德‧法登(Richard Fadden)对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公开爆料,中共政府也在试图影响加拿大各级政府官员,当即引起全加拿大一片哗然。

而加拿大情报局(CSIS)前亚洲部负责人、中国间谍问题专家米歇尔‧朱诺- 卡图亚(Michel Juneau-Katsuya)曾就《华侨时报》起诉《大纪元时报》的报导“诽谤”一案说:“中共间谍机构懂得法律,而且他们正利用法律企图进行干预。这是一种用法律封口的形式。他们利用法律起诉这些人,把他们拖入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中,知道用这种方式可以消耗其大量资金,恐吓他们不敢再写。”

La Presse 的记者采访了诉讼案中《大纪元时报》的代理律师克劳德‧ 阿尔芒‧ 舍帕德(Claude-Armand Sheppard),并引用该律师的话称《大纪元时报》胜诉的此案为“史诗般伟大的战役”。

La Presse 这篇报导最后说,记者到《华侨时报》办公室,希望采访周锦兴本人,《华侨时报》的员工称,老板找不到,也联系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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