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要求修改美国反贿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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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君怡编译报导)世界最大零售商沃尔玛,目前被告揭发曾在墨西哥行贿,违法了美国反贿赂法。沃尔玛已经加入了一个费用昂贵的游说团体——美国商会,要求政府对反行贿法给予修改。

反贿赂法的基础是1977年制定的《反海外腐败法》,是继水门事件以后诞生的。它禁止美国公司为达到自己的商业利益,向外国官员赠送酬金或礼物。

《华盛顿邮报》报导,游说工作旨在要求政府从新审议对反贿赂法的执行方式。加入游说的公司主要通过美国商会把意见反映给政府。 目前这项游说已经进行了两年,参与游说的公司包括几家大公司、贸易团体,还有前司法部长麦克马科赛。

尽管沃尔玛严令禁止员工在外国行贿,他们依然加入了上述游说团体,希望相关部门对这项诞生于水门事件的反贿赂法进行修改或废除。

司法部在去年12月对沃尔玛进行调查,原因是沃尔玛在墨西哥的分支企业曾支付2400万美金贿赂当地官员,从而达到其在那里设立销售渠道的目的。

据来自沃尔玛的一位告发者说,他在2005年就将这一贿赂行为报告给了当时的公司高管。随后公司在内部启动了对此事的调查,但后来又停止了。他们也没有依照法律向司法部或证券交易委员会汇报这一贿赂行为。

沃尔玛在周二发表的声明中说,他们已经制定了一个新的要求,用来确保对国外贿赂行为的调查要具有“公平一致性和独立性”的原则。同时他们还设立了一个新的职位,专门从事对全球各分公司出现的贿赂行为进行调查。

沃尔玛也是法律改革研究会的公司成员之一。这个研究会由20多个大公司组成,包括奇异电气(G.E.)、艾克森美孚(Exxon Mobil)和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

自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美国政府对反贿赂法的强制实施加大了力度。

前司法部长马科赛开办的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两年从美国商会收到了20万美元的款项,用来帮助商会了解反贿赂法是怎样给予强制实施的。

这项游说活动没有在民众中广泛宣传和介绍,但它确实在司法部和国会引起了激烈辩论。期间有相当一部分立法者已经考虑应该对反贿赂法的修改给予法律支持。

但对此也有持不同意见者。一位前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人斯彭静女士曾经参与撰写反贿赂法,她就表示对修改这一法律感到烦恼。她说:“这项法律为全世界做出了重要贡献。司法部一直对强制执行该法律没有商量,因此也在反贿赂方面带来了良好效果。”

围绕反国外贿赂行为法的辩论在最近几年变的更为激烈,部分的原因是联邦政府增加了对这一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度。

2004年,司法部审理了两件涉及反国外贿赂法的案件。截至2008年,案件数量达到20宗。奥巴马政府也继续执行这项法律的力度。在2010年,司法部审理了48宗案件,包括一宗对德国西门子跨国公司罚款8亿美元的案件。

去年秋季,美国助理司法部长布鲁尔说,官方正在考虑在2012年公布有关如何执行反国外腐败行为法的“新的具体指导方案”。 但他说现在修改法案不是个历史上的好时机。因为面对全球的腐败现象,宽松的反贿赂法只能给腐败提供更多机会。

哈佛大学法律教授大卫肯尼迪写了份名为《打碎贿赂》的报告。他在里面指责说,对修改反贿赂法的提议是“假借修改的名义,在破坏法律。”

(责任编辑:王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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