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宣布失业保险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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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闻综合报导)5月24日,联邦人力资源及技能发展部部长范茵莉(Diane Finley)公布了就失业保险(EI)系统所作的改革细节,宣布改革内容在明年上半年正式实施。她指出,改革是冲向真正有效地帮助失业的加拿大人找到合适工作的方向而推出;改良并分类的评估措施更能杜绝不积极找工、有滥用EI政策倾向的申请者。

自从今年三月份的财政预算案中明确提出将对失业保险着手改革以来,各界都对其细节翘首盼望。

范茵莉周四下午表示,政府无法强迫失业金领取者因为工作而随意搬家或长时间通勤,但新的改革方案将强调失业申请要求,有力地帮助申请人就近找到并接纳合适工作。

*改革亮点

此次改革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改动包括: 对失业金申请人进行分类;详细定义“合适的工作”及“适当地搜索工作”; 当地申请人先于外籍劳工。

对于失业保险申请人,将细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长期工作且在过去十年中缴纳了七年以上失业保险金、并且在过去五年时间里领取得失业保险不超过35周的人。今后这类人在领取18周的失业保险金之际,政府将要求他们将增加考虑“相近”而非仅限于“同种” 工作,并要求他们将能接受的最低工资降到上一份工作的80%。

第二类为频繁申请者,即在过去的五年时间里已经申请且领取了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总数超过60周的失业保险金;季节性工人也被列入此类。对于这类人,新政策要求今后在领取七周失业金之后,需要接受任何能够胜任的工种,而且将能接受的最低工资降到上一份工作的70%。

第三类为偶然申请者。据新要求,他们在六周之后必须将找工作的范围扩大,并接受比上一份工作更低的薪金。而在18周之后,他们能接受的工资将被要求在最低工资以上、但需要接受上一份工作的70%的水平。

新的EI详细定义了“合适的工作”,指出个人情况、工作条件、工作时间长短、通勤时间、工作种类及每小时薪金都是合适工作的考量标准。范茵莉指出,清晰的标准有利于求职者更佳地招工,而非机械地要求他们为工作而迁徙。

此次的改革希望通过更加透明、沟通的途径将当地能胜任的失业人士安排到合适的工作上,而非舍近求远地盲目雇佣外籍劳工。人力资源及技能发展部举例说,今年1月间,亚伯达省批准了1261名外籍工人从事快餐柜台工作,而同时有大约350名当地有类似经验的加拿大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政府目标及措施

渥京表示,此次的EI改革有望在领失业金的人士与需要招人的雇主之间提供一个桥梁,并减少对外籍劳工的依赖。为了达到目标,联邦设立了2100万元的资金用于相关项目。

人力资源及技能发展部已经培训了其下属的Service canada的专业人员的培训,对申请人的评估给出专业服务。申请人必须出具找工作的证明,并详细列出所找公众、找工的频繁程度、努力程度等证明。在申请被通过之后,service canada的工作人员还将要求出具持续找工的证明、要求会面、要求失业金领取人参加求职会、工作市场等。

此外,人力资源及技能发展部还将注重于政府工作引擎服务的改进,推出全新的申请人电邮提示系统,每两天就能给申请人发出相关、就近工作的工作机会电邮,并给出若干人力市场信息诸如薪金等;现存系统每隔两周才发出一次电邮提示。

反对党表示对这项改革没有信心。新民主党指出,这份改革似乎给失业的加拿大人一记耳光,非但没能真正帮助他们,反而谴责他们找工不力、努力不够。自由党也批评说EI改革根本就是在惩罚失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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