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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费开征 溢收部分同时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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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29日电)交通部公路总局今天表示,民国101年自用车汽车燃料使用费,将在7月1日起到31日开征。公路总局说,72年7月起溢收的汽燃费,将自汽燃费中扣抵。

公路总局说,溢收汽燃费第1阶段退费对象,主要是针对1801cc至2400cc,约200多万辆自72年7月起溢收汽燃费,84年以后仍为同一使用车主的小汽车。公路总局将在这次开征汽燃费时扣抵,所扣抵的溢缴年度及金额,都会详列在缴纳通知书内。

公路总局请民众依期限缴纳汽燃费。汽车所有人如未收到汽燃费缴纳通知书,可向车辆设籍监理所、站或就近监理单位申请补发,超商也可即时查询、补发与缴纳。

汽燃费缴纳可选择临柜,持缴纳通知书至金融机构、邮局或统一、莱尔富、全家、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免手续费。

公路总局说,民众也可选择电话语音转账缴纳,电话412-1111、412-6666,用户码169#,电话号码为6码的地区,语音转账电话为41-6666或41-1111,用户码169#。

汽燃费缴纳方式还有网路,网址www.mvdis.gov.tw;或金融账户约定扣款缴纳。

公路总局说,利用邮局、超商、电话、网路及约定扣款等方式缴纳汽燃费,不必负担手续费,若以信用卡缴费,民众须自行负担手续费。

公路总局也提醒民众,公路总局不会以电话通知车主以ATM办理转账退费,若有类似通知,小心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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