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被曝缓刑期满官员重新入编吃空饷

人气 1

【大纪元2012年07月31日讯】近日,民众“落魄书生周筱赟”在微博爆料,江苏盐城阜宁县政府于2009年以公文形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缓刑期满人员进行安置入编。爆料说,这些人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全因受贿罪判刑。他们入编后不上班吃空饷或提前退休,并仍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生活医疗待遇。当地政府回应称,此举有政策依据,而爆料人则表示,当地政府是在钻空子。

据《山东商报》报导,爆料人周筱赟说,他日前已获得这份由阜宁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府文件。该文件要求阜宁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对61名在2004年11月11日前被判处缓刑、期满后未安置的人员进行重新安置。

周筱赟向陆媒记者表示,这61人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全是因受贿罪被判刑。他们刑满被重新安排工作后,有些根本就不到新单位上班,却依然享受在编人员待遇,纯属吃空饷。而到退休年龄的被判刑领导则被安排退休,并继续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生活待遇;没到年龄的可以提前退休,判刑期间算连续工龄,个人医疗参照机关养老保险办法办理,只要刑满到单位上班,养老保险费就由单位承担,补交养老费免收滞纳金。

报导说,周筱赟公开的名单显示,确有多名当地获刑官员在刑满后获安置退休。周筱赟也爆料称,该县商业局原副股长赵某某、施庄镇原副镇长何某某、板湖镇原副镇长席某某,存在安置后不到安置单位上班吃“空饷”现象。

阜宁县官方对此声称,他们的此举有政策依据。当地官方称,江苏省人事厅曾在2004年11月11日下发一份文件。文件规定,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其职务应自然撤销,并予以辞退;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予以解聘(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或辞退(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

此外,该文件还规定,在文件下发前,“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或期满后对其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此,周筱赟表示,阜宁县此举“其实是钻了一个空子”。他说,江苏省人事厅的文件虽然明确提到“应予以解聘”和“对其予以辞退”,但该文件是省人事厅2004年11月11日下发的,因此,在此日期前的判刑人员可以不按文件执行,这就是阜宁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会特别注明“2004年11月11日之前”的原因,就是为了规避江苏省人事厅的文件。

此现象令大陆民众感到愤慨,他们纷纷表示:官官相护,腐败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民众“豆豆不见了”说:哈哈,你们都知道了吧,养老金为什么缺口那么大,就是因为这些蛀虫。

“Mr木木周木木”调侃说:俯瞰四海五湖,政策我们这边独好!

“一见钟情”:这就是所谓的共产党,要是老百姓犯了法还有可能在用吗?腐败的共产党啊!

“麦子笑哈哈”:发的还不是我们的钱,谁又咨询过我们的意见,交的税全养这帮人了,神奇的国度。

“大羊倌”:符合什么政策?是啊,你们制定有利于你们的政策,然后坚决执行政策,老百姓有异议,就说符合政策,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啊。可你们的权力根本就没有合法性,你们是老百姓选出来的吗?

(责任编辑:徐亦扬)

相关新闻
山东清查吃空饷 涉及资金四千余万
揭贪官家属吃空饷 江苏学者要“骨气”
陕西41名挂职干部 在家照样领饷
中国的“吃空饷”现象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