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宜之计:没有合法身份的青少年可以申请暂缓驱逐和工作许可

谢正权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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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2012年6月15日宣布一项新的移民政策,这项政策允许那些年幼时来美国、在美国居住五年以上的15至31岁,但没有合法身份的外籍人士可以向美国移民局(USCIS)申请暂缓驱逐出境两年并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这项新移民政策于今天(2012年8月15日)正式生效,从即即日起,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享受这项新政策的保护:

  第一,2012年6月15日不满31岁。
  第二,来美国时不满16岁生日。
  第三,从2007年6月15日到现在一直在美国居住。
  第四,2012年6月15日当日以及在向美国移民局递交暂缓驱逐出境申请时,本人身在美国。
  第五,2012年6月15日之前偷渡进入美国或者2012年6月15日之前失去合法身份。
  第六,目前正在上学、,高中毕业或者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取得同等学历,或者是从美国军队荣誉退役人士,以及
  第七,没有被按重罪、,重大轻罪、,三项或更多其它他轻罪定过罪,并且不对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

  如果符合所有上述条件者,可以递交新I-821D表。该表可以从美国移民局网站上下载。 地址:http://www.uscis.gov/USCIS/files/form/i-821d.pdf。 有关申请指南,也可以从美国移民局网站上下载:http://www.uscis.gov/USCIS/files/form/i-821dinstr.pdf。以及申请工作许可的表格(I-765I-765WS)也可上移民局网站http://www.uscis.gov下载。然后,随所有证明文件及申请费465美元一起递交到指定的地址。

  需要指出的是,暂缓驱逐出境并不保证以后一定得到美国绿卡,申请人也不能成为美国公民。并不保证递交的申请并不保证一定得到批准。移民官,对每一个申请都是行使裁量权,个案处理。 如果被拒,还不能上诉。但如果得到批准,两年后可申请延长。因为这项移民政策不是法律,只是美国总统的行政措施,并不保证不被取消。例如,如果现任总统下台后,新任美国总统如果不喜欢它,可以取消这项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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