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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工程会越权 中市警局大楼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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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日前多位建筑师在网路上连署,直指台中今年有部分大型公共工程采“异质最低标”,就是先比图再比价,7月却改采“公开最低标”,让标案压在底价7成以下,公共工程“杀到见骨”,并召开公听会质疑市府作法。市长胡志强4日表示,他最重视设计及创意,外传中市以最低标伤害创意,他说,“这与事实不符。”

建设局长沐桂新表示,公听会所言应指政府大小不同工程,但工程属性不同,应采适当的招标方式。他说,潭子区兴建警察局大楼工程原采“异质性最低标”,是基于工程品质、节省公帑,同时也给新锐建筑师有机会参与政府工程等考量,在未违反采购法的前提下,工程会却强力介入属地方裁量权的作为,是否具有正当性?

胡志强指出,台中曾尝试采“异质最低标”,后来因公共工程委员会有意见,8月20日由建设局长沐桂新核定采“准有利标”,是工程会担心在最后比价阶段,会影响工程品质而反对。

沐桂新表指出,“异质性最低标”第一阶段服务建议书审查时,是以80分的标准,淘汰不良厂商。符合标准投标者,再进行比价作业,由最低价者得标。他说,既然并未违反采购法,为何一定要照工程会指定的方式去做?他说,7月24日已行文行政院,希望查明作法。

副市长萧家淇指出,采购法规定多种采购方式,只要符合法令都可以,但这次指定特定招标方式,“未来是不是每件工程设计都要由工程会指定?”他质疑工程会已逾越权限。

沐桂新认为在目前采购法中,仍属于比较优质的采购方式。他举“高美湿地游客中心”工程为例,表示工程设计品质良好,并符合需求。但建设局因工程会7月13、20日二度公文,期间人员也到市府,警察局工程已在8月重新招标。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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