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苗县稽查违法食用油 下架1261瓶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3年10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苗栗县卫生局为维护民众食的安全,18日上午动员13名工作人员及志工到贩售场所稽查,针对大统长基食品厂生产不当添加、标示不符食用油品下架回收,截至10月18日中午,总计稽查辅导35家贩售业者,下架涉嫌违法食用油品1261瓶,贩售场所稽查工作持续进行中。

卫生局指出,彰化县大统长基食品厂生产之特级橄榄油产品标示宣称“100%特级橄榄油”,却疑似混杂其他油脂,并有违法添加铜叶绿素之情形,经查铜叶绿素为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美国、欧盟、纽澳、日本及中国大陆等国际规范准许使用之食品添加物着色剂,惟各国均未准许食用油脂产品中添加铜叶绿素,我国规定亦与国际规范同步。

卫生局说明,铜叶绿素每日摄取容许量(ADI)为每人每公斤体重15 mg,以60公斤体重计算为900mg。如宣称100%橄榄油品,即不得掺杂其他油品混充;至于调合油品标示,除其成分应依各别油脂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排列标示。

铜叶绿素是法规准用之食品添加物,可用于口香糖及泡泡糖、胶囊状、锭状食品,但不可用于食用油之中,该等油脂产品添加铜叶绿素已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8条规定,依法可处以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如业者长期恶意掺杂其他油品混充,情节重大者,系违反同法第15条所称“搀伪或假冒”,依同法第49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800万元以下罚金。

卫生局局长罗财樟呼吁食品业者应依规定标示,并要求辖内贩售大统食用油之业者应规定确实下架退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