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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 台地价税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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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27日电)财政部赋税署表示,102年期地价税缴纳期限将到民国102年12月2日截止;逾期缴纳税款,每逾2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滞纳金,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

财政部赋税署呼吁,请纳税义务人尽速于12月2日的期限内缴纳102年期地价税,以免逾期,依税捐稽征法第20条规定,要被加征滞纳金或遭强制执行。

财政部赋税署也提醒,纳税义务人如果还未收到缴纳通知书(税单),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稽征机关查询或申请补发。

而利用金融机构或邮局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纳税者,应注意缴纳期限截止日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提兑地价税款,如有不足,请尽速补足,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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