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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医院再传恐吓 邱文达:修法改立公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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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今(2)日初审通过〈医疗法〉修正草案,对执行医疗业务的医事人员施强暴、胁迫者最重可处5年徒刑。

立委赵天麟2日在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审议法案中爆料,上个月27日台南安南医院也发生病人家属出言恐吓事件,台南市议员林炳利还派助理到警察局关说。卫福部长邱文达表示,去(2012)年已强化医疗院所5项防暴措施,严正谴责医院内任何暴力行为,也支持立法院修法,希望将医院暴力从告诉乃论改为公诉罪。

赵天麟指出,台南安南医院病人家属出言恐吓护理师事件,过程中虽没发生直接暴力,但恐吓存在,未遂犯若能包括在公诉罪内,医护人员才能得到比较大的保障。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李伟强说,院方认为急诊室事件虽没发生伤害,但不能姑息。次日由急诊室主任带着护士到警察局提告、做笔录。医院坚持提告,卫福部也支持。

田秋堇主张,只要在医疗场所做恐吓、暴力行为,不论是语言或人身攻击,都要排除告诉乃论。赵天麟则希望,所有在医疗院所发生的暴力、恐吓行为,都能加重刑期,也就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造成医疗维生器材或其他设施毁损,一并做刑事追诉。未遂犯也要处罚。◇(责任编辑: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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