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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 台监委要食药署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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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6日电)监察院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推动餐饮卫生分级评核制度,但参与者却很少,已发函要求卫福部检讨。

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通过监察委员程仁宏、杨美铃提出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有鉴于社会型态改变,国内外食人口逐渐增加,但民国98至100年食品中毒案件,分别有351件、503件及426件,食物中毒者分别高达4642、6880及5819人,其中99年及100年甚至各有1死亡案例,餐饮卫生安全相当重要。

监委认为,食药署推动“餐饮卫生分级评核制度”的诱因不足,导致101年度参加评核者仅3580家、通过者仅2830家,相较于国内各规模、类型餐饮业数量,仅占2.7%及2.1%,且其中早餐业者更少,难以确保民众餐饮卫生安全。

调查报告表示,前食品药物管理局自99年1月1日成立时,特别规划组织“餐饮卫生科”,自应强化国内各类餐饮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但目前对于各地方卫生局执行餐饮业稽查管理的考评比重仅占4%,查核范围没有扩及“早餐餐车”,也没有订定“食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使早餐店常用且安全风险高的食材,都可能危及民众饮食安全。

监委指出,食品卫生管理法于102年6月19日修正公布,加重食品业者的责任及违规行为罚锾,但罚锾上下幅度最高相距250倍;食药署应积极督促各地方政府,订定裁罚基准表,并视需要统一订定。

监察院通过调查报告后,也函请卫生福利部,督促所属确实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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