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梁振英“上欺中央 下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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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12日讯】近日,香港《明报》刊登资深媒体人程翔的文章“从‘熊咬狼’事件看梁振英”,为香港人提供了一个生动具体的实例来认识现在的特首梁振英。

文章首先列举,梁振英“上欺中央,下骗市民”,问题的性质比较严重。

在僭建问题上,他在明知自己家宅有僭建物的情况下,还谎称有所谓“专业三人组”为他验楼证明没有僭建。说他明知,是因为:1、买卖合同订明他不能向原业主追究僭建问题;2、他自行砌一道墙遮盖僭建部分,使“僭建就不存在了”。他在明知有僭建的情况下还编出一个“专业三人组”来,就是存心欺骗。

程翔指,梁借着所谓的“专业三人组”,欺骗了香港市民、欺骗了中央,从而骗取了大位。

其二,指梁通过刘梦熊替他塑造“民意”,从而误导公众、误导中央,令中央作出错误的决策。

文中说,刘梦熊具体而微地论述如何采取“用民意压中央、用中央压选委”的做法,并且通过做《东方》、《太阳》等工作,促使两报积极支持梁振英。特别是刘梦熊工于心计,刻意塑造“习握手”,向选委发放不实讯息,这就说明,竞选期间人们看到的所谓梁振英的高民望,其实有很多都是不尽不实的。

其三,梁当选前后,都有“涉黑”新闻相伴,人们有理由担心他与“黑”的关系。

程翔指,前中央政策组顾问练乙铮先生的评论对“涉黑”问题已有非常详细的分析。梁振英虽然发出律师信,但他当选之前的“江湖饭局”和当选之后“收买别人参与撑梁游行”的事实,却不约而同地使人联想到一个“黑”字。

其四,他涉嫌贿选。

根据刘梦熊的叙述,梁振英的言行,既有贿选的主观故意,也有贿选的客观行为,正因为如此,廉署才足以立案。

据报,梁振英于2011年12月中当面答应刘梦熊,表示委任他做行政会议成员“无问题”。梁在无法兑现这个承诺后,亲自打电话到东北给刘,向他表示自己不是一个“过桥抽板”的人。这种承诺能否构成贿选,有待法官去判断,但他有一个承诺并且自知必须偿还,则是肯定有的。

另一个行为也足资证明他有贿选的主观故意。当他在无法兑现行政会议席位后,主动倡议用单独推荐刘出任政协常委的方式予以补偿(所以刘说,他要的是A,却给了B)。

至于贿选的客观行为:他的确写了信给刘推荐他出任政协常委。将来真的要出庭的话,这封信将成为重要的证据。

其五,他习惯性撒谎。

文中说,梁让人不安的地方是他是一个习惯性撒谎的人,在发生“熊咬狼”事件前,香港市民已经知道他这一特点并冠以“大话精”的花名。

刘梦熊所提供的证据,证明在一件小事上,他也是谎言一个接一个的。对这种习惯性撒谎的人,市民封他为“行骗长官”,谁曰不宜?

第六,他的“敌我矛盾”的意识形态令人心寒、令社会不安。

文中说,梁振英被刘梦熊揭发出他视与“泛民主派”的关系为“敌我矛盾”,此语一出,全港哗然,原来在他眼中,拥有六成选民支持的“泛民主派”是敌人,那么逻辑上可以这样说:香港的特首竟然视他统治下的大多数市民是他的敌人。

程翔认为,这种连中共今天都不太敢公开提的东西,在梁振英那里却是随口可以说出的。这种观点,足以把香港带入一个动荡不安的处境。

文中最后写道,香港市民容或对刘梦熊的做法有微词,但通过刘的现身说法,让市民、也让中央彻底了解梁振英,则未尝不是好事。

(责任编辑: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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