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权律师专栏

谈婚姻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

谢正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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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以及投资移民得到的绿卡一般是临时绿卡。这里仅谈婚姻临时绿卡。目前移民局处理同美国公民结婚而递交的绿卡申请速度明显加快。 很多案件申请人结婚后不到一年就得到绿卡。如果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结婚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为另一方外籍配偶提出移民申请,另一方外籍配偶得到绿卡为有条件绿卡,又叫“临时”绿卡。为什么叫“临时”绿卡?是因为这张绿卡的有效期只有两年。如果两年之内不提出取消“临时”绿卡条件的申请,“临时”绿卡便自动失效。移民局便将外籍配偶送入递解出境的程序。因此,此事非同小可,提醒持“临时”绿卡的将“临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转正”)。

  那么,什么时候提交“转正”申请呢?转正申请必须在临时绿卡到期前的90天内提出。提前递交和延迟递交,都不行。谁来申请取消临时条件,将临时绿卡转为正式绿卡呢?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联合提出。如果美国公民配偶已去世,外籍配偶可以单独提出。如果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离婚),外籍配偶可以单独提出,但必须证明当初的婚姻是真实的。如果外籍配偶或者外籍配偶的孩子受到美国公民配偶的虐待或极端折磨,外籍配偶一方可以单独提出。如果外籍配偶能证明收回临时绿卡会给外籍配偶造成极大的困难,外籍配偶也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如果确实无法由夫妻共同提出申请将临时绿卡转正,外籍配偶可以申请豁免共同申请的要求,允许单方面提出申请。有以下三种情形可以提出:(1)如果递解出境会导致极大困难;(2)当初婚姻是真实的。婚姻结束后,在未能及时提出“转正”申请时没有过错;(3)当初婚姻是真实的,但是在婚姻期间,外籍配偶受到美籍配偶的虐待或迫害,在提出共同申请“转正”一事上没有过错。

  总的情况来看,只要夫妻双方能共同提出“转正”申请并能提交足够共同生活证明材料的,绿卡一般都能“转正”。除了公民一方配偶去世的情形之外,其他的由外籍配偶单方面提出“转正”请求的申请一般都不容易批准。因此,外籍配偶应尽量请美籍配偶提出取消临时绿卡条件的申请。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要单方面提出“转正”申请。为了能将临时绿卡顺利“转正”,外籍配偶应继续收集并保存所有的有关夫妻共同生活的任何证据或证明材料。我们在此提醒持婚姻临时绿卡的读者千万不要小看婚姻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的申请,这道申请比第一道绿卡申请更为重要,很多时候更难获得移民局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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