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张家口市冤民的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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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02日讯】举报人:李玉莲、女、汉族、系被害人程江之母、原住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牧场。现家破人亡、无家可归,长期滞留在北京。身份证号码:132523195109125049联系电话:13261574846

被举报人:河北省张家口市政法委三任书记:乔登贵、李建举、李青春

案由:包庇故意杀人和违法办案两个犯罪团伙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的独生儿子程江,27岁(1977年2月12日出生)中专学历,生前系张家口市铁马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2004年5月25日13时与同事仲海鸥陪同外地客户到伊顺楼饭店吃饭,饭后仲海鸥送客户回单位并取钱(单位距饭店300米)返回饭店结账(饭费262元,仲、程二人共付300元),女经理夏玉梅依仗自己弟弟是刑警大队长,横行霸道,不但不找给38元余款还要讹诈62元,与仲海鸥发生争执并多人殴打仲海鸥。夏玉梅看见程江用手机接电话就抢手机。程江不给,夏玉梅就指使其丈夫张宝云等人打死程江。仲海鸥乘机逃走。可怜程江惨遭毒打,右上颌骨骨折造成不能张嘴说话,失去求救功能。左手掌骨显露,右手关节错位,双手失去全部功能。右肋骨骨折二根。浑身是伤,被推撞头,血溅白墙,昏死过去。罪犯把程江抬到堆放杂物的仓库内。程江苏醒后从饭店后门逃走,夏玉梅夫妇与饭店工作人员,手拿凶器尾追到林业局家属院2号楼5单元,夏玉梅等人堵住楼门。张宝云、杜建国、于芳手拿方钢、菜刀在夏玉梅的又一次指挥下,从六楼用方钢、菜刀打程江头部、身体到一楼。张宝云抓住奄奄一息、无路可逃的程江扔到楼梯上,又抓头发往墙上撞击头部死亡。去饭店吃顿饭就命丧黄泉,程江年轻、鲜活的生命,被夏玉梅指使的张宝云等非法剥夺。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是罕见的残忍。一死一伤(仲海鸥鉴定为轻伤)的大案在夏德新的亲自参与操纵下,改变了性质。

程江被杀害一案。是桥东公安分局原刑警大队长夏德新接到其胞姐夏玉梅的电话,为了包庇张宝云、夏玉梅夫妇的讹诈钱财和抢劫手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不回避先亲临现场,后跟其姐去派出所,晚上又给主要办案人员打电话。在夏德新从始至终的亲自参与指使下,公安个别干警枉法办案,采取隐匿、篡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手段。隐瞒事实真像、篡改重要情节。从现场勘查到案情介绍和法医鉴定。从被告的供述到证人证言全部弄虚作假,造成命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全、死因鉴定结论错误、定性错误的冤假错案。

警匪勾结、违法办案、毁灭证据:

1、夏德新跟去派出所,指使罪犯与警察勾结,杜建国拿的菜刀放在警车里就失踪了。(现场勘查记录,杜建国的供述,现场照片,张娟的证言,杜建国证实)违反《刑诉法》第四十五条第3款。

2、案发当日不通知被害人亲属就运走尸体,法医接到报案不到现场。违反公安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七条。

3、夏德新案发当晚给主办单位主要办案人员打电话,夏玉梅胸前有血的衣服与拿的方钢失踪。(主办单位副局长的谈话录音、于芳的公安讯问笔录和第23张照片证实)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

2、公安帮杀人犯捏造被害人程江从饭店前门跑出去,被抬回饭店的情节。是罪犯为了掩盖被害人在饭店被打、踢、撞昏死过去的事实。(仲海鸥、张宝云、于芳、杜建国及饭店一层西墙上血迹证实。)

3、公安帮罪犯捏造被害人从饭店“更衣室”不能开的窗户跳窗逃走。(公安的现场照证实)

4、公安帮夏玉梅隐瞒抢走被害人手机的事实真相。(夏玉梅胸前有血的衣服,程江双手的伤证实)

5、公安帮夏玉梅隐瞒其是引发、指挥造成命案的主犯,是夏玉梅依仗其弟的职权不找给38元余款引发与仲海鸥的争执。是夏玉梅指挥其丈夫张宝云与饭店工作人员打死程江的事实。(杜建国的供述、闫春胜的证言、王飞霞的证言证实)

6、公安帮隐瞒罪犯张宝云、杜建国、于芳手拿凶器将程江从六楼打到一楼后被张宝云抓住活活撞死的事实,(案发现场西墙血迹,案发当日玻璃窟窿(33×25)厘米的面积,被害人的血衣证实)并帮罪犯篡改程江的死亡姿势。(公安照片第25、26两张,鉴定书证实)

7、案发第二天提前脱掉血衣、冲洗干净尸体血迹。(鉴定人马志刚证实)法医马志刚等人检验尸体,警察把守着门不让被害人亲属进去。崔存荣向法医介绍假案情,暗箱操作,检验完出来叫程江妻子签字。违反《刑诉法》第一百零四条。法医不检验血衣,出具虚假的死因结论,捏造被害人程江高坠死亡。(自己跳楼死亡)(鉴定书、询问笔录证实)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8、崔存荣帮罪犯将没有经过任何检验的被害人程江的血衣拿走毁灭。(殡仪馆工人证实与至今没有血衣)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9、桥东分局取保候审不符合条件的于芳、杜建国并无罪释放主犯夏玉梅。(串供后又抓回)案发后因证据有问题,检察院两次退卷不起诉。应依法立案追究隐匿、篡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出具虚假死因结论犯罪团伙的法律责任。政法委不但不让检察院立案,反而违法协调让检察院快诉、法院快判。一起千古罕见的冤、假、错案就这样在政法委的帮助下成全了。

我控告九年,由于政法委的庇护;至今没有合法、有效、实事求是的死因结论。杀人犯不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参与犯罪人员还有六人至今逍遥法外。06年河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协调会意见:“由省政法委责成张家口市政法委协调此案;检查机关要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是否存在舞弊行为。”08年河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结决定内容;“省法院两次发还重审,要求补充侦查,目的是对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力求搞准确。”说明死因结论不准确,但是至今政法委不让检察院立案!公安不给补充证据,法院不能立案再审!

综上所述,足以证实是警匪勾结制造的假、错、冤案,政法委故意包庇讹诈、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和隐匿、篡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出具虚假死因结论的两个犯罪团伙。以夏德新为首的公安败类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公安有人可以随便杀人,杀了人可以随便造假!公安没人死了还得背黑锅。09年(被软禁时)政法委执法监督科长刘建军对我说:“你告夏德新,夏德新提升了,管你案子的曹和平光荣退休了,我呢、由于你们的上访,马上升职当处长了。”夏德新违法、造假、包庇杀人犯能提升。曹和平报假,不作为光荣。上访的多政法委科长能提升当处长。在张家口市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是空话!政法委纵容执法犯法著作恶!祸国殃民!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我老伴无法接受痛失爱子的现实,更恨公安造假包庇杀人犯,儿子被杀后十个月零两天也含恨离开人间。儿媳失去丈夫受刺激,精神崩溃被其父母接回去住院治疗。我幸福美满的四口之家就剩下我孤零零一人,家产卖尽,欠债累累,为讨公道我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04年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督办,06年中央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政法委督办,12年公安部再次督办,但是张家口市政法委的权利比中央大,就是不办。十七大前政法委通知我居住地信访局长骗我说:“于检察长说给你立案”被软禁了一个月,至今没立案。十八大又骗我给解决,结果被软禁了一个半月,根本没有给解决的意思。

强烈要求:

1、依法追究隐匿、篡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出具虚假死因结论犯罪团伙的刑事责任!
2、依法追究讹诈钱财、抢劫手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犯罪团伙人员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
3、还被害人程江清白!
4、赔偿一切损失!

举报人李玉莲
2013年 3 月2 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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