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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茶商标战 御茶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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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1日电)智慧财产局认为“御茶酿”与“御茶园”商标易混淆,撤销“御茶酿”的商标注册。“御茶酿”提起行政诉讼,今天败诉确定。

“御茶酿”酱油是佳格食品公司出品贩售的产品,“御茶园”则是维他露食品公司贩卖的茶饮料。

根据判决书指出,佳格公司于民国95年间以“御茶酿”商标向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获核准,但维他露公司认为易与“御茶园”混淆,申请评定后,智慧财产局维持“御茶酿”商标。

佳格公司不满在100年改将“御茶酿”商标限缩用在“酱油、调味品”时,遭智慧财产局撤销注册,提起诉愿遭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智慧财产局对“御茶酿”商标注册撤销的处分。

佳格公司指出,若以“御茶”2字组合就认定与“御茶园”近似,则许多含“御茶”2字的商标均不应核准注册,此外“酿”与“园”不同、2商标产品的诉求对象也不同,不会使消费者混淆。

智慧财产局认为,“御茶园”每年花费巨额广告费,又邀请艺人徐若瑄、王力宏等人代言,是消费者所熟知的著名商标。“御茶酿”与“御茶园”都是由单纯中文所构成,近似程度不低且均是实用性食品。

智慧财产法院认为,“御茶园”是消费者心中茶饮料的前导地位,具相当识别性,又2个商标间都有“御茶”2字,近似程度不低,性质上均属日常生活必需品,驳回佳格公司之诉。

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佳格公司的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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