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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用日据 台政院:尊严国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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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23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采用“日据”,是“任何一个有尊严的国家都应该要使用的方式”。

行政院昨天宣布,基于维护中华民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立场,公文处理统一使用日据。

江宜桦下午出席中央通讯社新书发表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日治或日据用语,行政院和教育部经缜密讨论后达成共识。教科书编写方面,由于多年来采一纲多本,只要不偏离课纲,尊重各教科书要用日治或日据简称日本统治时期,也较符合学术自由讨论风气。

不过,公文书书写,他说,“我们是有主权、有国格的国家”,为表示中华民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会采用日据用语。

江宜桦表示,会采日据,表示日本在甲午战争后取得台湾,基本上就是殖民统治,“没有人能否认”;日本统治台湾期间,台湾人民不断抗暴反抗,中华民国是历经8年抗战后才终于废除马关不平等条约,“这段时期是占据”。

他举韩国为例说,韩国被日本统治期间也称“日本强占”、“日帝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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