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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票无罪 中市议员: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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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中15日电)台中市议员选正副议长亮票,市议员何敏诚、高基赞、陈淑华3人判无罪定谳后都表示欣慰,何敏诚并说,司法终于还了公道。

民国99年底台中市选举正副议长时,许多市议员将已圈选候选人的选票,亮给监察人得知内容,有多位议员因认罪而获缓起诉处分,民主进步党籍台中市议员陈淑华、何敏诚及台湾团结联盟的高基赞等3人因不认罪,一审依妨害秘密罪判3人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3人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今天判3人无罪定谳,获知无罪判决,陈淑华表示,感谢二审法官在庞大的政治氛围中顶住压力;陈淑华与高基赞都说,这次的判决相信对未来台湾地方政治的发展有所助益。

陈淑华也说,只剩他们3名议员未接受认罪协商,这个过程漫长且煎熬,压力也大,终于可以稍稍松一口气。

而何敏诚则指出,他感到欣慰,因为司法终于还可以令人相信,还了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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