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无高温假 详列高温工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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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纽约9日专电)台北高温破纪录,劳团呼吁研拟高温假。一向重视劳工权益的美国,其实也没有高温假,但官方制订严格的高温工作准则,让劳工在高温时能于不伤害健康的情况下工作。

包括纽约在内的美国东北部在7月时一连面临两波热浪,室外体感温度飙到摄氏40度以上,甚至造成多人热中暑丧生,也引发炎热气候是否应该暂停工作的讨论。

美国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并未规范劳工高温休假准则,主要是因为不同工作环境的高温条件不同,难以统一休假。

不过,美国工作安全与保健局(OSHA)则有1份严谨的劳工高温工作技术准则,严格规范在高温工作下的劳工工作环境与工作内容。

美国劳工劳动程度分为轻工作、中等工作与重度工作3个不同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做出高温工作准则。

根据这份准则,在体感温度低于摄氏38度以下环境时,重度工作者在气温摄氏30度左右时,每小时工作15分钟,必须休息45分钟。

同时,雇主应当提供必要的降温设备,包括空调、饮水等,避免劳工在高温工作中中暑。

虽然美国政府没有制订标准的高温假,不过不少必须在高温下户外工作的企业在签订契约时,都有附带高温条款。

以纽约为例,建筑业、搬运业等户外高劳力企业,常会在契约中附注一旦气温高过某个标准,公司得以延迟进行原先预定的相关工作,或将工作改至傍晚过后气温较为凉爽的时间,而不需支付任何延滞金,以确保劳工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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